北京市普通住房轉讓免征土地增值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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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09:33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記者黃玉迎)市地稅局昨天明確表示,個人銷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因舊城改造而搬遷的納稅人,自行轉讓房地產也可免征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以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依照規定的稅率征收的一種稅收。
目前,本市的普通住房標準為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住房: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地稅局表示,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可免征土地增值稅。對于居住不滿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具體規定是: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稅率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根據增值額的大小,稅率分別為30%、40%、50%、60%四檔。 地稅局進一步明確,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產生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以及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都可免征土地增值稅。RJ037 ▲▲ 鏈接 賣房涉及的稅種及優惠政策 一、營業稅(包括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稅率為5%(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為0.5%) 稅收優惠: 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二、土地增值稅 稅率為30%至60%四檔 稅收優惠(見報道) 三、印花稅 稅率為房產成交價的0.05% 稅收優惠:無 四、個人所得稅 稅率為20% 稅收優惠: 1.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內按市場價格再購房的,其出售原有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視新購房的價值進行全部或部分免稅。 3.已購公房上市交易,其房產原值按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計算。RJ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