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觀點:征稅顯得北京排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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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9日 18:19 新京報 | |||||||||
觀點1 征稅顯得北京排外 華先生(北京人,居委會干部,現居宣武區大柵欄百順社區):如果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商品房這種商品就應該對所有有購買能力者一視同仁,不能歧視任何人,征收商品房稅則會顯得北京很排外。
觀點2 北京人受益很贊成 李小姐(北京人,某公司職員,現居朝陽區芍藥居北里,計劃2006年底買房):我當然贊成收稅。這筆稅征不到北京人頭上,而最后很可能會用在北京人身上,這樣的好事當然贊成。 觀點3 限制會讓外地人很慘 馮先生(河北人,來京工作1年半,現租住在海淀區展春園小區):我覺得這個提議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懷疑它是否真的有用。對于打算長期住在北京的人來說,兩年的限制會把一批人搞得很慘———有能力買房時面臨商品房稅,不用繳稅時很可能房價又漲了。而這位代表在公共設施的投資和享用上的考慮有歧視的嫌疑,來北京時間短的人的確在納稅上的貢獻較小,但我們相應地享用公共設施也較少,所以征收商品房稅是不公平的。 觀點4 征稅對炒房人沒作用 顏女士(四川人,來京工作兩年多,已在豐臺趙公口橋附近購房):我反對這個提議。政府本應想辦法降低房價,征稅卻相當于作為第三方從房屋買賣中提成,實在是不應該。退一步講,來京兩年以上又如何查實?靠暫住證顯然不足以限制住靠炒房獲利的人,這一提議沒有實質作用,反而給打算買房者又添了一個麻煩。 觀點5 這一建議缺乏操作性 王先生(北京人,基層戶籍民警):這一規定沒有可操作性。現在絕大多數流動人口只要不買房買車,用不著暫住證,就根本不辦暫住證。雖然有關規定明確要求,房屋出租要到派出所等機構登記,但是,遵守這個規定的市民很少。因而北京的流動人口數量很難準確統計,“至于哪些人居住年限在兩年以下,更是難以把握”。 本報記者 相麗麗 王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