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60多戶房產企業十大稅收違法問題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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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10:52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1月17日電 (記者 黃玫) 房地產行業成為稅收違法行為的“重災區”。2005年,廣州地稅稽查部門對全市260多戶房地產企業進行了檢查,其中發現稅收違法問題的有160多戶,查補入庫稅款達1.3億元,占了全年專項檢查查補入庫金額的七成多。 去年3月以來,廣州地稅開展了以清理漏登漏管戶、房地產行業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收專項檢查行動。對房地產企業的稅務檢查還延伸與之相關聯的企業,包括建筑安裝企業和個人
廣州市地稅稽查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廣州市房地產行業一直呈現較快的增長態勢,市場運行也比較平穩、健康和理性。但在專項檢查中發現,由于房地產開發過程復雜,資金投入與收益間隔長,財務核算和賬務處理涉及的違法手段花樣繁多,目前房地產行業主要存在以下十種稅收違法手段: 一是瞞報或少報預收售樓收入。房地產企業通常采取會計核算上的確認銷售與稅法上規定納稅義務時間不一致而自行延期申報;或者以未領取售房許可證為由,對收到的售樓訂金采取不入賬等手段隱瞞銷售收入。某房地產企業將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房產一直掛帳在“在建工程”科目,以未取得房產證為由,不按時記入“固定資產”科目,從而延遲申報納稅。該企業被要求補繳城市房地產稅849萬元,加收滯納金116萬元。 二是利用關聯企業的業務往來避繳稅款。例如關聯之間轉移資金、集團內部購房優惠價交易等。某外資房地產企業存在境外售樓收入、將部分商鋪的所有權轉讓給外方等行為,但是沒有足額申報納稅,多年累計被查補地方稅費8000多萬元。 三是財務和會計核算比較混亂,導致了成本和企業所得稅無法準確核算,尤其是轉包建筑環節支付的建筑費用和人工等成本核算。有房產企業將建筑成本中的“利息”和“管理費”項目一直掛帳在“在建工程”科目,沒有按工程項目和完工進度及時分配結轉到“固定資產”科目,少計了房產原值,從而少計了稅款。 四是有掛靠關系的房地產企業之間應繳未繳稅費現象。包括被掛靠企業向掛靠方收取的代扣繳稅費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等。廣州地稅稽查部門組成聯合專案組對廣州某大型房地產集團總部及其下屬公司、關聯公司共34戶企業實施了專案檢查,目前查出該集團涉稅違法問題企業有26戶。 五是企業合作建房不按規定申報納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換取部分土地使用權,形成所謂的合作建房或名義上的代建房,有意延誤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六是回遷房部分未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相關稅費。 七是將自行開發的房產分給投資方部分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稅費。 八是以房產物業抵償勞務款未作收入申報納稅。 九是對連續滾動開發的項目,不劃分成本負擔對象,模糊應納稅所得額。 十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收到的銀行按揭掛往來賬,隱匿收入,不繳或少繳稅款。 廣州市地稅局表示,對于房地產行業不斷出現的稅收違法現象,地稅部門將會繼續加大稽查監控的力度,一方面通過開展專項檢查行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包括對較大型房地產集團采取“集團式”作戰模式開展專案檢查;另一方面,地稅部門將會采取系列措施加強對稅收違法企業的執法力度,包括定期公告欠稅企業名單,阻止欠稅企業法人代表出境,行使稅收優先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