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明確表示 12月還按800元繳個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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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5日 00:49 北京現(xiàn)代商報 | |||||||||
商報訊(記者 張培娟) 臨近年底,第12月工資以及年終獎按800元還是按照1600元扣除標準繳納個稅備受關注。昨日,國家稅務總局對這一問題給出了答案:納稅人在今年12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不管是在今年還是明年發(fā)放,都是按原來的800元扣除標準繳稅。 12月工資個稅起征點還是800元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明確指出,納稅人在今年12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不管是在今年還是明年發(fā)放,都是按原來的800元扣除標準繳稅;而2006年1月1日之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均適用新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每月1600元。 例如,某單位于2005年12月28日向一員工發(fā)放當年12月份的工資1300元,并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款,在2006年1月5日繳入國庫。由于該納稅人實際取得工資的時間是2005年12月31日(含)之前,因此,應適用8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扣繳個人所得稅25元。 該單位又于2006年1月9日向該員工發(fā)放2006年1月份的工資1400元,按照規(guī)定,這筆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減除費用1600元,因此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明年發(fā)將按1600元標準 年終獎具體怎么繳個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如果年終獎在明年1月1日后發(fā)放,則適用1600元的扣除標準。 例如,2006年1月12日,某單位再向該員工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5000元,由于該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400元),因此,應將年終一次性獎金減除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1600元之間的差額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過程為:應納稅所得額:5000-(1600-1400)=4800元;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應納稅所得額4800元除以12后為400元,適用稅率為5%,速算扣除數(shù)為0;應納稅額:4800×5%=2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