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張培娟) 新的個稅起征點實施在即,北京年終獎個稅是以1200元起征點計算還是以1600元計算,這個問題引人關注。記者從北京地稅局獲悉,目前還沒有接到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zhí)行新的個稅扣除標準的通知,所以,暫時認為年終獎按照原1200元的標準計算。
一位地稅人士表示,明年1月1日執(zhí)行新的個稅起征點的政策已經(jīng)被寫入法律,不會改
變。如果納稅人在明年1月份拿到今年第12個月工資和年終獎,還是按照舊的起征點征稅的話,新政策出臺后會對納稅人實行退稅。
今年1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對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做出了新的規(guī)定。新的計算方法是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稅方法的改變會直接影響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發(fā)放方法。隨著新規(guī)定的出臺,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方法也隨之發(fā)生了變動。
業(yè)內人士指出,對于納稅人而言,按新規(guī)定納稅可比舊規(guī)定少納稅;而一旦按照1600元起征點計稅,納稅人的年終獎將可以省下更多的稅款。例如,月薪4500元,年終獎36000元的納稅人按1600元起征點納稅可省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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