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每年避稅超300億 反避稅條款年內修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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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9:30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陳光) 國家稅務總局人士日前向記者透露,國稅總局今年將修訂和補充反避稅條款,內容主要包括:對關聯關系的判定進行補充和調整;增列限制利用避稅地進行避稅的條款(包括受控外國公司條款);增列限制資本弱化的條款。 跨國公司每年避稅超300億
國稅總局反避稅專家蘇曉魯表示,當前稅務機關掌握的避稅方式包括轉讓定價、利用避稅地、資本弱化、利潤結轉、流轉稅征收環節以及利用法定稅收優惠政策避稅等。其中利用關聯企業進行轉讓定價避稅是最主要的方式。 蘇曉魯表示,跨國公司每年避稅300億元是兩年前推算出來的,當時的依據是,全國有48萬家外企,每年虧損金額在1200億元以上,由此造成的稅收流失300億元。因為外資企業越來越多,現在肯定超過這個數字。 據蘇曉魯透露,稅務機關將對4類企業進行重點監控。一類是通過計算機分析統計出來的虧損企業;二類是與避稅地往來較多的企業;三類是有點“神經質”的企業,表現為收入老在增長,然而利潤卻是時虧時盈。四類是平穩增長的企業,收入逐年增長,利潤總是處于微利水平的。 建成轉移定價審計體系 據悉,國稅總局已經對《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的相關條款以及《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審計、調查和稅收調整工作程序底稿》進行了修訂并予以執行。 《規程》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對跨國企業進行轉讓定價審計調查時,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可以進行境外調查,也可通過我國駐外機構調查搜集有關信息。 目前國稅總局已經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轉移定價審計體系。具體做法是先根據歷年財務報表提供的信息進行滾動式案頭審計。然后從全國篩選出1萬多戶,論證后列出1500-2000多戶名單,并確定今年的重點行業和重點戶。隨后進入現場審計、雙方談判以及行政復議,最后是國際間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