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四川慈善事業發展的瓶頸開始“破冰”。省地稅局昨日正式出臺政策:在四川慈善大會暨2005四川慈善發展高層論壇期間(11月1日~12月31日)向省慈善總會捐款的企業和個人,將實行所捐金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至于今后是否繼續扣除,省慈善總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爭取”。
據省慈善總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相關部門聯合發文號召“扶貧濟困送溫暖”后
,部分企業和個人在咨詢后卻不再前來捐款。據了解,這些企業和個人不愿捐款的原因主要是按照目前法律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納稅所得額3%以內部分,可予免除。個人向慈善公益組織的捐贈,沒有超出納稅額30%的部分,可予免除。“但是超出部分要繳稅,而且捐得越多交得越多,這就相當于暗示人們不要去捐贈。”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獲知反饋后,和相關部門緊急磋商,四川省地方稅務局獲悉相關情況后,及時出臺《關于向四川省慈善總會捐贈所得稅前全額扣除問題》文件,明確規定將在四川慈善大會暨2005四川慈善發展高層論壇期間對向四川省慈善總會進行資金捐贈的企業和個人,實行所捐金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本報記者 周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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