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五種行為需登記繳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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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4日 10:59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華誠 通訊員 亞偉 孫軍) 南京市新出臺的《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明確五種情形要登記繳稅。房屋租賃是房屋出租人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向出租人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支付租金的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納入房屋租賃管理:一、以聯營、承包等名義提供房屋給他人使用,取得固定收益或者分成收入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的;二、以柜臺、攤位等方式將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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