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政策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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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7日 11:48 深圳特區報 | ||||||||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 指應稅車輛的價格,即計稅價格。計稅依據的確定有以下幾種情況:(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2)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例如:某納稅人從美國進口汽車一輛,到岸價格為2.5萬美元,繳納進口關稅61500元,
◆所謂“價外費用”: 指銷售方價外向納稅人收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續費、包裝費、儲存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保管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戴奔石裕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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