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者假繳稅真避稅 政策出臺易落實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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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14:33 華夏時報 | ||||||||
個人售房增值所得稅征收難 售房者假“繳稅”真避稅 本報見習記者孫斌報道在南京傳出“對個人售房增值收入征收20%個人所得稅”的消息后,記者從北京市地稅局獲悉,北京地稅局正在研究個人房產轉讓中的個稅問題,將對賣房者征收賣房所得價差的20%個人所得稅。其房產轉讓個稅征收力度的相關措施正在制定當中,并將于近期實施。
政策出臺容易落實難 據了解,早在2003年,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就已經發布《關于個人出售住房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個人房屋轉讓過程中的所得應該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北京市地稅局納稅評估處李任斌告訴記者,在北京,二手房轉讓所獲得的差價應當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轉讓自有惟一住宅并且居住滿5年以上的,可以免稅。這一規定自個稅法出臺后就一直存在,但是由于客觀條件所限,目前仍然沒有征到一筆稅款。 “征稅的困難主要在于難以取證,目前各區建委的房產登記信息沒有聯網,因此如果跨區買房的話是無法監控的,跨城市買房就更無法知曉。”李任斌表示。 售房交易亟待透明化 記者走訪了中大恒基和“鏈家”在北京市海淀區、東城區和朝陽區的幾個房產轉讓個稅征收試點。朝陽、東城兩區都已加大征收個稅執行力度,如不繳納個稅,將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海淀區也正在加大個稅征收力度。 據房產中介表示,20%的稅率對于一些個人投資的寫字樓,商鋪尚有約束力,但對于個人住宅交易基本難有作為。市民為了避稅做法各式各樣,由于交易情況大多沒有第三方參與,且多為現金交易,雙方完全有可能交易時用一套文本,而在辦理各項產權證明時用另外的交易文本。“房子究竟賣了多少錢,只有買賣雙方心知肚明,該出的20%我也出,但是基數是自己定,賣房子的差價我能說成是5萬,也能說成是1萬啊!”剛賣出房子的朱先生表示。 由于缺少有效的稅收監控體系,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目前尚很難落實,杭州市在對二手房交易征收了8個月的20%個人所得稅后暫停征收,南京市目前在征收上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如何讓個人二手房交易透明化和程序化,將是北京市征稅部門下一步要琢磨的機關所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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