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交易契稅發生變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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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9日 07:09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賀文華) 對于我市在5月31日(含)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面積超過140平方米二手房,但單價低于每平方米9432元的個人來說,如果您抓緊在8月31日前辦理契稅的申報納稅手續,可以享受到按1.5%的稅率繳契稅的“優惠”。 8日,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建委聯合出臺了“京地稅營〔2005〕279號通知”。而對于6月1日之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人,都要按照新標準來繳納契稅了。
對于在5月31日(含)以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單價低于9432元/平方米,面積卻在140平方米以上二手房的個人,如果趕在8月31日前,將按房價的1.5%繳納契稅,8月31日后就要按3%繳稅了。 對于在今年5月31日(含)以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單價超過每平方米9432元的,符合新普通住宅標準的二手房,如果您在8月31日之后繳契稅反而劃算,可以按照新的普通住宅標準,執行1.5%的稅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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