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個人賣房繳20%個稅 專家稱炒房者罪不至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5日 09:17 北京娛樂信報 | ||||||||
據《南京晨報》報道,都以為南京七部門穩定房價的18條政策出臺后,南京樓市的基本面已基本明朗。但是,3日,南京市地稅部門公布的“個人賣房征收20%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還是讓許多人大吃一驚。突然襲來的政策不僅讓許多房蟲有一種“全軍覆沒”的感覺;不少開發商也直言,這是迄今為止出臺的最為嚴厲的一項政策,南京樓市將為此備感壓力。 繼南京房管等部門出臺南京“市八條”配套實施細則后,南京地稅部門6月1日出臺的
政策解讀 比如市民以90萬價格購進的房屋,轉讓時賣了120萬,扣除90萬財產原值和利息、中介費等合理費用(暫算1萬),那么該市民將繳納(120-90-1)×20%=5.8(萬)的個人所得稅。 各方觀點 游資炒作將被遏制 江蘇中住地產總經理袁人牛根據個人所得稅征繳的第四點說明分析,由于對出售一年內再購房采用退稅政策,實際上受影響最大的是游資炒作。而本地的投資者可以在出售房屋后繼續買房,實際上個人所得稅沒有征到。對購房者心理的影響,袁人牛表示,最重要的是看相關部門怎么引導。 地稅新政打擊面過大 南大商學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指出:南京房地產市場處在成長期,政策制定不應該簡單粗暴,打擊面過大,不能照搬西方經驗。房地產市場有問題,有嚴重的矛盾,但過分依賴頻繁的政策制定去解決問題可能適得其反。該專家表示,專業炒家擾亂市場雖然罪有應得,但罪不至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