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文化企業免3年所得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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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5:15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華誠 通訊員亞偉數強)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聯合下發通知,對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 通知指出,新辦文化企業,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從無到有設立的文化企業。原有文化企業分立、改組、轉產、合并、更名等形成的文化企業,不能視為新辦文化企業。
通知還明確了其他稅收優惠政策:試點文化集團的核心企業對其成員企業100%投資控股的,經國稅總局批準后可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文化產品出口按照國家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等。 通知指出,上述政策適用于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文化單位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試點單位。政策執行期限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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