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個稅來源于工薪階層 個稅改革牽動工薪一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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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11:29 新世紀周刊 | |||||||||||
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消息說,2004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1737.05億元,其中65%來源于工薪階層。“貧富倒掛”的現狀激起了各方的反應,一時間“個稅改革”的問題成為街頭巷尾熱論的話題。 目前,除北京、上海執行1200元,深圳執行1600元起征的個人所得稅標準外,全國其他地區執行的仍舊是800元的“老標準”。這個始于1980年的個稅起征點,在經歷了25年的經
1980年月收入800元的算高收入階層,但25年后的今天,“月薪800元”已經成了低收入的代名詞。用20多年前的標準當作現在的起征點,顯然已經脫離實際。因此,這讓人們對此次個稅改革充滿了期待。 工資飆升 個稅未變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姜德明提交了“現行法律規定800元的個稅起征點應該調高”的議案。姜德明舉了自己的例子:他1980年的月工資是33元,20多年時間,月工資已經增漲了50多倍。但800元的個稅起征點,時至今日仍然沒有統一提高。 按現在的起征標準,工薪階層反而成了個稅繳納的主體,造成該稅種與其調節貧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所以需要規定一個上下活動的征收范圍,進一步調節高收入者。 明確將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動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帶有連續性的收入列為綜合課征項目,實行統一累進稅率,對財產轉讓、特許權使用、利息、紅利、股息等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稅率實行分項征收,并對稅前項目進行必要調整。 與此同時,還要強化稅收的監管,加快個稅信息化建設,改進征管手段。通過個人收入檔案制度,代交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等,完善個稅制度,并強化對真正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征管。 個稅調整勢在必行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記者招待會上也表示:當前適當調整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是必要的。謝旭人指出,針對中國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應充分利用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緩解分配不公,促進社會公平。 他說,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標準關系到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城鎮職工工資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城鎮居民生活費用開支的范圍隨之擴大,數量也隨之增加,適當調整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非常必要。 他還表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在充分調查、充分認證的基礎上,提出了適當調整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的初步方案,下一步就要按照立法程序上報國務院進一步審議。國務院審議以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中相關的條款。 體制造成“貧富倒掛” 根據國家稅法規定,目前個人取得的11類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資薪金所得的涉及面最廣。據悉,2004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將近1800億元,65%來源于工薪階層,而真正高收入群體的納稅并不是很多,出現了比較嚴重的“貧富倒掛”現象。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韓復齡認為,“貧富倒掛”問題實際是中國的稅收體制問題,長期以來,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沒有完善的配套機制。盡管一直以來有關部門沒有停止過修訂,但實際上只不過是小改小補,沒有起到根本作用。所以,此次總局要適當調整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 標準提高壓力減小 記者從北京市地稅局個稅管理處了解到,從2003年9月1日開始,北京市每人每月的補貼免稅扣稅額,由200元提高到400元,個稅工薪項目起征點,也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 以北京某國企職工李先生為例,他的月收入為2000元,按照1200元個人所得稅起征額,他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為55元,一年為660元。 如果按照 8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額,他每月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為95元,一年為1140元,二者相差近一半。 這對于收入本來就不高的李先生來說,“顯然提高了起征標準之后,壓力就小了一半。” 而對于白領劉小姐而言,5000元的月收入,按照1200元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她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為445元,一年為5340元。如果按照8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她每月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為505元,一年為6060元,兩者相差720元。 外企員工避稅手法多 陳先生是北京一家知名手機公司的部門經理,用他的話說“明著的月收入在10000左右”。按照1200元個人所得稅起征額,他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為1385元,一年為16620元。如果按照8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額,他每月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為1465元,一年為17580元,兩者相差960元。 “960元的差距算不了什么,再者說我們還有一些‘暗著的’收入。我們的公司是跨國公司,在世界各地都有業務,我們只需要在香港、紐約或者其他某個境外銀行開一個賬戶,公司直接以美元、港元等貨幣形式給我們發工資,這些收入不就不用繳納個稅了嗎?”正如陳先生所言,在外資企業的員工有很多避稅手段。 對這一問題,韓復齡認為,高收入人群隱性財產的稅收逃避一直以來都是很嚴重的問題。為了改變這一狀況,要從制度上和法律上加以完善。一個新的稅法在制度上應該針對所有人,理所當然地包括資產收入者和高收入人群。 20多年前大部分人通過勞動所得,但現在個人所得的渠道是多元化的。因此,1980年制定的“門檻”是根據當時的單一收入來源,其切入點顯然已經不合理了。 而謝旭人也透露,為了適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新的形勢,促進企業公平競爭,政府要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目前適用的兩套企業所得稅法,建立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度。 多少錢起征最合適 當被問及“個人所得稅從多少元開始起征比較合適”時,韓教授認為,由于各地的經濟水平發展不平衡,并且地方的相關部門出于對當地經濟利益的考慮也會采取不一樣的標準。 如上海、北京起征點是1200元,而深圳是1600元。所以,目前還不好預測個人所得稅從多少元開始起征比較合適,但從網上的調查看多數人還是能夠接受2000元左右的標準。 個稅去向引人關注 人們除了關心個稅的起征點問題以外,納稅之后稅收如何使用和分配也是人們關注的問題之一,尤其是一些高收入人群。月繳納個稅1385元的陳先生就曾經向記者表示過這樣的疑問,“我每年要繳納16000多元的個稅,我很想知道它們的去向。” 針對很多人關心的所得稅的去向問題,韓復齡教授說,作為個人來講,我們是無法知道所繳納稅款的具體去向的,但我們可以通過每年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報告知道相關信息。 “近幾年我國每年的稅收增加額度達到20%左右,已經遠遠超過了GDP年8%左右的增長程度。這表明我國政府正在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強對稅源的管理,以減少稅收的流失。 此次個稅改革很難說能夠從根本上改變我國目前‘貧富倒掛’的現狀,但我相信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變,我們還是拭目以待。” 韓復齡教授最后說。 個人所得稅知多少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其征收范圍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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