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臺新政策 個人財產離境管制放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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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3日 15:20 人民網-市場報 | ||||||||
薛莉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對移民財產和繼承財產購匯對外轉移的相關外匯管理政策予以明確。該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辦法所指個人財產對外轉移行為包括兩類牶一是移民財產轉移牞即從中國內地移居
辦法規定牞個人財產對外轉移統一向移民原戶籍所在地或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申請。對申請金額低于等值50萬元人民幣的牞由國家外匯局各分局審核辦理;超過等值50萬元牗含50萬元牘人民幣的牞由各分局初審后報國家外匯局批準。 央行有關人士表示牞為防止大量個人財產轉移可能導致的國際收支風險牞辦法要求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移民財產轉移必須“一次申請、分步匯出”牞同時根據申請金額設置分層審批。此外牞在非常時期牞央行可以根據國際收支狀況牞對個人財產對外轉移的限額、匯出頻率等設定進行調整。 《市場報》 (2004年11月23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