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創紀錄的23萬多條意見后,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中,維持了原方案中3000元的免征額,但是,第一檔稅率由5%降低到3%。對于之前熱議的“按家庭收入征稅”與“按地區差異化征稅”,本次審議均未涉及。
對于這樣的結果,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有人說,相比全民討論時鑼鼓喧天,本次個稅小步微調多少讓人覺得有些失落。但無論怎樣,希望之門并未關死,全國人大法律委在作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時表示,“適時全面修改個稅法”。
■ 居民反饋
北京居民丁先生:
少交30元個稅沒啥用
北京的丁先生供職于國內一家航空公司,扣除四險一金后,丁先生5月份的應納稅工資為5317.36元,按照當前的個稅制度來計算,該筆工資的納稅額為372.6元,扣除納稅額部分,丁先生5月份的實際收入為4944.76元。
“個稅二審結果出來后,我計算了一下,如果免征額提高到3000元的話,我每個月就可以少交200多塊錢的稅,跟之前相比減免的數額還是很可觀的。”丁先生認為,將稅率第一級由5%調降至3%的意義不大。“如果是5%的話,在這一級上最多交75元的個稅,調整到3%后變成交45元,才少交30元,沒有多大的作用。”丁先生稱。
■ 海外案例
新加坡李先生:
年薪23萬元繳稅6千多
李先生從事IT工作,拿到新加坡的綠卡后,在新加坡工作多年。據李先生介紹,每年四月份,新加坡國民會收到政府的繳稅提醒函,隨后國民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網站上自動報稅。網站會根據每個人的情況顯示一個數額,這只是政府主動監控下的個人收入,比如工資、紅利等,如果有額外的收入,那就需要填表的時候自行上報。
在報稅完成后的1-2個月,稅務局會發送給居民一個賬單,這個賬單就是按照填報的表格計算出來。然后拿這個賬單去便利店,或者交款機器上付錢。
“在稅務局發送賬單中會標記減稅條款,比如家住父母附近,義工做的比較多,受過政府表彰等都可以進行減稅。”李先生稱,不同的居民會有不同的減稅標準和減稅項目。比如拿綠卡和工作證的減稅標準也有不同。
李先生介紹,年薪低于2000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9.8萬元)的居民不需要繳稅,免征額以上部分按照不同的金額稅率不斷遞增,最高為年薪32萬新加坡元以上,稅率為20%。
李先生2010年的年薪為4.8萬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23.5萬元),應支付個人所得稅158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7736元),但同時有20%的退稅額,即316新加坡元,因此,實際支付的個稅為1264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6188元)。
■ 專家觀點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李稻葵:
個稅法修改突破不大,希望本輪討論為新改革方式鋪路。最大的缺憾是小修小補,框架上沒突破。希望有關部門從23萬條意見中獲得動力,在不遠的將來實施個稅改革試點,總結經驗,再上升為法律。我堅決支持法制,但批判不試點,直接立法搞改革。這不是中國成功改革的經驗。其中的教訓要總結。
劉尚希:個稅已與近九成人無關
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副所長劉尚希:
稅收立法要從整體上考慮,現在大多數的人與這項改革沒有什么關系。因為免征額調到3000元,據統計88%的人不納個稅了,個稅只與那百分之十幾納稅的人有關聯。
劉尚希認為,中國個稅制度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這一次也不是一錘定音。此外,比如綜合和分類改革,哪些可以合并采取綜合征收,哪些可以繼續保留分項征收,都要根據國家的實際情況探討和實踐,目前的個稅制度也還沒有達到一個大家都認為滿意的狀態。
他表示,個稅改革應既見樹木,又見森林。若只是關注免征額,則不會看見森林。免征額僅僅涉及工薪所得中的一個要素,其他要素還有稅率、級距、級次等;而工薪所得又只是11項應稅所得中的一項。主要針對免征額提出訴求,僅僅使一部分人眼前不再納稅,而無助于整個社會公平。
劉恒:個稅大調仍需時間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恒:
二審修改變化不大主要是受政府減讓財政收入額度的限制,根據財政部部長的說法,國家能夠承受的因個稅而造成財政收入減收的底線為1280億,所以問題就只能在這個框架之內討論。最后的決定還要看代表的意見,我個人認為變化的余地不大。
個稅在我國并不是主體稅種,個稅一年大約為4800多億,占總的財政收入的6%左右,雖然絕對數額不是很大,但個稅的主要作用是調節收入分配,如果免征額太高的話就會減弱其調節作用。
我個人希望個稅起征點到1萬才好呢,最好是我自己都不納稅。但個稅改革需要慢慢調整,不能一蹴而就。
按家庭人口申報扣稅以及分地域征收個稅的方案目前都很難進行。因為如果按照家庭自行申報,誰來核實你申報的是否準確?個稅改革要做大的全面的調整仍需時間,尚需公民誠信的改善和國家相關機構監管能力的加強,目前看這兩方面都達不到,所以以家庭自行申報征收的方式目前來看還是太過奢侈。目前個稅是人大表決統一立法,分地域征收尚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 網友“微”觀
“不必在起征點上打轉轉”
@楊澄宇:從社會成本和稅收成本角度考慮,此次討論得不償失。首先,沒有對提高起征點的主流民意做出正面回應,讓民眾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感覺,影響政府信用;其次,一級稅率由5%降為3%,減稅效果有限而稅收成本未降,不如提高起征點至4000元,稅收總額基本不變,又回應民意,一舉兩得。
@國國950:很多人甚至低調地認為,哪怕將起征點象征性地上調至3500元,也算是給民意一個交代。但維持3000元個稅起征點不變,給了“民意”當頭一棒。
@王正飛:個稅在稅收體系里占的比重似乎很小,調整個稅是在轉移視線。我們買一個饅頭、買一斤米、買一升汽油要交多少稅,我們的按揭貸款里有多少交了稅,這些都透明后回頭再討論稅負高低結論可能就一目了然了。
@潘石屹(微博 專欄):我問一領導,為什么不能把個人所得稅征收起點提的再高一些,如5000元?他說,重要的是培養中國人的納稅意識。
據新浪微博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