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穎樺 卜堅
3月1日起,證監會授權派出機構審核部分行政許可事項。此外,監管層擬取消部分行政許可事項,而醞釀已久的券商集合理財備案制即將出臺。
2月28日下午,證監會發布《關于授權派出機構審核部分證券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并公布調整證券機構行政許可工作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證件會擬取消三項事項的審批,首先是變更公司形式;其次是變更注冊資本的部分審批,主要是不涉及證券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資格審核的增資事項,“比如證券公司的分工,股東增資等事項等”,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最引人關注的,則是證監會擬取消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審批,改為事前告知性備案管理。
這意味著,券商理財產品業務將呈幾何形態增長,券商資管業務有望今年進入新紀元。
事實上,剛過去的2010年,對券商資產管理業務來說,是一個特殊年份。這一年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不但業績飄紅,而且數量和規模迅速增長。
自2008年7月《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施行以來,券商集合理財行業進入快速發展期,產品發行速度明顯加快。
2008-2010年,每年發行產品數均在前一年的兩倍以上。其中,2010年,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共發行96只,共募集資金776.6億元;而2008年與2009年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發行數量,分別為22只與47只。
這背后,是證監會的逐步“松綁”,以及對券商資管業務的扶持力度加大。
從政策方面看,2009年9月,證監會首先對券商集合產品的存續期和規模上限進行松綁,對成立兩年以上的證券公司,解除其新成立產品存續期及規模的限制,是否設置存續期由證券公司自己決定。
與此同時,產品審批速度也明顯加快。據統計顯示,2010年第四季度以來,券商集合類理財計劃的審批平均時限為25個工作日,其中最短的從受理到批復,只用了12個工作日。
“如果正式施行,券商集合理財行業或將迎來又一輪快速增長。”一位券商資產管理部人士指出。
針對此前有業內人士指出,關于券商集合理財轉向備案制,將會有配套細則出臺,比如對A類券商有所傾斜等模式。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由于上述取消審批事宜仍在進行過程中,目前并無具體的此類規劃。
“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制,由于涉及相關法律規定的修改,將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推出。”上述負責人指出,其并未給出具體時間表。
此外,證監會“松綁”的項目,還包括賦予派出機構審核五項涉及證券公司的行政許可事項,主要包括: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設立、收購、撤消分支機構;變更注冊資本(上市證券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等事項除外);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除外);變更六項常規證券業務范圍。
3月1日起,這部分的審核權下放開始實施,并根據各派出機構的準備情況、分批授權、逐步推開。“條件成熟一批,調整一批。”上述負責人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們寄望濃厚的轉融通等創新業務,并不在此次“松綁”范圍內。
“對于涉及證券公司設立關閉、創新業務以及跨部門協調等政策性較強的事項,仍由證監會機構部審核。”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我們目前沒有考慮創新業務的審批機制改變。”
“此次下放的審批權主要是證監會已經實踐多年的、有比較成熟機制的業務,但目前創新業務的審批,還有許多需要討論與改進的地方,目前改變審批機制的條件還不成熟,未來不排除有進一步改變的空間。”一位證監會機構部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