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史無前例的從緊信貸政策,讓不少購房人的二套房貸款難度日益增大。面對難度日益增大的二套房貸審批,部分不敢以身試“政策”的購房人,開始轉向“抵押房產”買房的第二渠道。
市民金先生是一家廣告公司的業務經理,多年前結婚時曾買過一套小兩居,目前市值在150萬左右。如今,女兒即將上小學,金先生想換套大點的房子,把岳父岳母接過來照顧孩子。原本看中了一套總價180萬的小三居,想通過貸款購買,可就在要向銀行申請時,突生變故,“認房又認貸”的界定標準出臺,他只能貸到五成70萬的額度,手中的積蓄不夠支付110萬的首付。于是,在擔保公司的建議下,金先生向銀行申請了房產抵押消費貸款,批了84萬元的貸款,再加上手中的100萬積蓄,全款支付了第二套房的房款,并和房主拿到了5萬元的讓利優惠。
根據偉嘉安捷的統計數據,認定標準從嚴后,在他們接待的客戶中,抵押自有或他人房產向銀行貸款用于全款購房的比例直線上升,較新政前漲了約13%!耙话氵x擇房產抵押消費貸款方式的,多屬于改善性需求用戶,通過拿到房產評估值七成左右的貸款額度,緩解資金壓力,實現第二套購買計劃!眰ゼ伟步菔袌鲋鞴軈顷桓嬖V記者。不過,她也提醒市民,選擇此種渠道時得明晰房產性質,在目前抵押消費貸款的操作中,有四大類房產是不能夠做抵押消費貸款的:第一類是未結清貸款的房產;第二類是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第三類是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產;第四類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或是已購公房中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