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王漪)明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有望再次上調,屆時將根據人保部、財政部等部門的指導意見制定本市的具體調整方案。昨日上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工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透露了以上消息。
近幾年來每年年底,人保部都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制定第二年養老金調整原則的指導意見。今年年初,本市企業退休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1830元。
市人保局職工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中明確,鄉鎮企業當中的城鎮戶籍職工也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如果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處罰。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
據了解,北京市在1994年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200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要求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