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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須認清霸王條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1:19 華龍網-重慶晚報
市民在理財時應注意些什么?昨日,市內銀行理財專家支招,個人投資理財謹防三大問題。 問題1:信息不透明 理財專家稱,信息對投資理財來說,不但會左右資金投入方向,而且還直接關系到理財產品收益率。所以信息透明度也就顯得非常重要。 市民在買理財產品,尤其要注意“知情權”。基金、股票等信息透明度非常高,凡有重大事項都會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公布,而一些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透明度卻有待提高,資金如何運作、投入到了哪些領域、最近表現怎么樣等,投資者可能會一無所知。 尤其要注意投連險的信息公布機制。根據不同市場表現,投連險設有多個賬戶,投資者可以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市場走向等,隨時在各個賬戶之間進行轉換。 問題2:霸王條款 理財專家稱,市民在投資理財時還應留意霸王條款。所謂投資理財霸王條款,就是格式合同里面隱藏著的不公平規定。 以銀行理財產品為例,部分理財產品條款中特別規定“本產品銀行享有提前終止權,客戶不能提前終止。”也就是說,無論產品在運作期間發生什么情況,無論是對客戶有利還是有害,市民都不能提前終止,而銀行想什么時候終止就什么時候終止。 市民在簽投資理財合同時應多個心眼,應特別注意合同中的三個部分——資金流動性部分,看是否可以隨時支取資金;收益率部分,看本金如何保證、收益率是固定還是浮動;風險提示部分,看產品暗藏什么樣的風險,風險提示足不足等。 問題3:營銷誤導 理財專家稱,現在不少銀行理財產品都標有預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保本收益率等等是多少。市民在選擇理財產品時應謹防被這些營銷字眼誤導。 “我們的產品收益高得很,一年可以達到25%”、“我們的產品半個月收益率就達30%”……在一些基層銀行網點,一些工作人員為了完成銷售業績,往往以高收益來吸引投資者。其實,25%的年收益指的是預計,半個月30%的收益率指的是年化。 市民在與理財產品銷售人員交流時,一定要弄清宣傳的收益率到底是怎么回事兒。值得提出的是,一般情況下,預期收益、最高收益,通常是針對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這類理財產品屬于掛鉤型;年收益則為固定收益型理財產品。 網絡編輯: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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