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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目前房產可繼續以租養貸 出征稅期后再出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14:37 新浪財經
來源:新浪財經理財診所 問:我婚前有一套房產,目前市值38W,還有貸款10W未還,月供900,現出租800/月,老公有一套房產,目前市值60W,月供1600,還有貸款20W未還,自住。目前我月收入3100(不含公基金),公積金500/月,年底雙薪,老公月收入2700,年底雙薪,無其他收入。買基金40000,存款30000,公積金帳戶6000。請問我應該賣掉一套房產還另一套貸款,還是應該提前把我那套房產部分還貸。還有,明年將會添寶寶。謝謝指點! 答:根據資料計算,家庭負債比率(負債總額/總資產)約29%,清償比率0.7,負債比率和償債能力在正常范圍內;兩套房產,扣除以租養貸外,每月需承擔的月供為1700元,月供收入比不到30%(未考慮空置情況),家庭還貸壓力尚正常。金融資產7萬元,考慮明年要孩子,3萬元存款作為家庭應急備用金,4萬元基金(具體情況不詳),若符合家庭成員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可繼續保持。 關于房產方面,如下建議供參考:1、若出售你的房產,若購房不足5年出售,需要考慮 關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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