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防范售后包租風險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4日 11:05 北京娛樂信報 | |||||||||
【專家支招】 三招防范售后包租風險 1.業主在投資之前,應當進行充分的調查。主要調查投資的樓盤所處位置、是否有升值潛力,開發商的資信能力、聲譽,承租人或受托包租人的履約能力、聲譽等。
2.在簽約時,要將開發商、中介公司或租賃公司的承諾載入合同條款。特別是在與中介公司或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或委托租賃合同時,不但要明確租金、租期、租金的交付方式等事項,更重要的是要明確相關責任人的違約責任。 3.應當讓開發商成為租賃合同或委托合同的擔保人。因為“售后包租”大都采取由中介公司或租賃公司等第三人承租或受托包租的方式,業主付清房款后,便與開發商沒有任何法律關系。因此,應約定一旦中介公司或租賃公司不能承擔賠償責任時,開發商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值得注意的是,開發商以其經營收入提供擔保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其經營收入根本不具有可預知性。 信報記者 蔡雪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