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窮得難以想象 為他們買房使我再次一窮二白(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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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6日 07:52 新浪財經 | |||||||||
老公收入只有一千多的那一年多,我剛工作,收入也很低,基本我們兩個是入不敷出,這應該都怪我,用錢有點大手大腳的。老公又寵我,不管我看上什么東西,再貴都會叫我買下來。基本上那個時候我還伸手找我爸媽要錢花呢。 好啦,背景介紹得差不多了,現在話題回來,說我們2003年有7萬塊的事了。有了那筆錢,我就特別想買個房子。那一兩年房價又還算比較平穩。不錯的房子2000多一平都能買到
拿著這七萬塊,我就一直在到處看哪有合適的房子。這個時候,老公的父母提出意見啦,他們說農村家里的房子太破了,要重修。當時做了一個預算。如果是翻新,大概需要1萬塊的樣子,就是屋頂不變,把所有的墻和地面全換了,然后內部裝修一下。把用水和廁所這些都能弄好。第二個提議就是,原先的老房子不要了,在院子邊另找一塊空地,重新修一棟和別人家里一樣的小洋樓,大概要花3萬塊。第三個提議就是在他們家所臨的市區里買一套商品房。 當然站我這個角度,我是支持第一個方案的。第一是省錢。因為他妹妹剛工作,不可能拿得到錢出來,而且在農村,好象養父母這些,天生就是兒子的事,和女兒沒什么關系。第二,他們只有兩個老年人,一輩子生活在那個院子里,到了市區,根本就沒有一個熟人,生活這些肯定不習慣。第三,如果是修小樓房,他們只有兩個人,住得了那么多嗎?當時妹妹已經談戀愛了,肯定是不會住在農村的。 他們家的居住條件很差,要改善這個我認為是合理的,也是必須的。考慮到當時我和老公的經濟能力,從一定程度上也能支付得起。但是也得考慮到我和老公的實際情況。當時老公28,我25了,買房子結婚也是我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另外要說的是,在我的老家,有個傳統,女孩子結婚是一定得嫁出去的。就是嫁到丈夫家。如果結了婚,是男方進了女方家門,就叫倒插門,等于是男方嫁給女方了,連生了孩子都得跟著女方姓。而我們現在住的房子,又是我爸媽買的,雖然我爸媽很喜歡我老公不會計較這些,但是家里別的親戚知道了會怎么想呢?會認為我老公沒出息,沒用。所以我一直堅持要和老公買了房子再結婚。 后來,老公的父母把他叫去商量了很久。這一點很讓我生氣,他們的商量都是暗中的,是避開我的。要知道當時我們已經談戀愛要八年了,住在一起也已經四年了。我想這可能是他們農村人的習慣吧,一直到現在,他們家里不管發生什么事,婆婆都是直接跟老公聯系,從來不會打電話給我。商量的結婚是,他們決定在市區里買套房子。而且在給老公說以前,他爸爸已經找好了房子了。是一套兩居室的新房。面積不算大,買下來剛好6萬多。 老公給我說的時候,我非常生氣。一是覺得他們不給我商量就這樣決定,二是我買房結婚的夢破碎了。開始我就是不同意。老公看到我不同意,也沒有和我堅持,他說那就暫時放棄吧。晚上躺在床上,老公就給我說,做為家里的兒子,他不可能不管父母,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也是必須的。把父母安頓好,也是他的件心事,而且當時他妹妹也要嫁到市區,他的意思是買了市區的房子,父母住在那里,以后也好托付給妹妹照顧。因為想到我是不可能和他父母能長期住在一起的啊,總之得有人照顧他們吧。這一點倒是真的,我因為是家里的獨女,父母從小都很慣我,我不會做家務,小姐脾氣也大,跟他父母倒真是沒辦法長期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