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單莫隨意簽名 消協提醒謹防中介公司欺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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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30日 07:10 深圳商報 | ||||||||
【新華社杭州5月29日電】 現在許多消費者都通過中介公司選購房產,但是浙江省湖州市的陳某卻因為在中介公司一份設有“消費者義務”的《看房單》上草率簽名,而被告上了法庭,結果還賠上了1000元錢。 今年2月20日,陳某在當地A中介公司業務員的陪同下,看了該公司提供信息的四套住宅,其中包括市區華豐小區的一套住房。同時,陳某還在該中介公司提供的《看房單》上
不久,陳某在B公司的促成下,達成了華豐小區這套住房的購房協議。不料,A中介公司就一紙訴狀將陳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庭外調解。根據《合同法》第427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之規定,雙方達成協議,消費者陳某支付A中介公司房屋中介費1000元。 消協工作人員表示,購買二手房要具有合同意識,若對條款內容不理解或有異議的,應立即向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詳細了解或提出修改建議,也可向工商、房屋管理和消協等部門咨詢。其實,不光是所謂的《看房單》,消費者在任何形式的單據上簽名都應慎之又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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