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部委發(fā)布《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政府再次出臺房價調控新政。以今年3月份為時間節(jié)點,大中城市的房價一家伙上升為“政治問題”。緊隨而至,中央政府打出一組組調控“組合拳”,一些調控壓力較大的城市跟進出臺的配套政策更以打擊樓市投機為導向,舉措上“更激進”,擺出貫徹中央調控舉措不含糊的姿態(tài)。
近日多有媒體報道,稱調控措施已初見成效,房價漲勢得到遏制,有些大城市的房
價“在全線震蕩中呈現(xiàn)小幅回落”,甚至還有媒體唱衰:稱“樓市可能變成另一個股市”云云。
這類報道給人留下三個印象:一是房價一控就降;二是既然一控就降,那么先前政府干什么去了,為何非得等到價格演變?yōu)椤罢巍焙螅攀钩鲇行蔚氖郑吭偈切覟臉返湥胫鴺鞘斜辣P時撿個便宜。
此回調控房價,中央政府給出的約束條件是房價大起大落都不成,都要追究地方政要的責任。現(xiàn)有行政體制下,這一招看似管用其實卻未必。地方應對責任追究,既體現(xiàn)貫徹中央精神雷厲風行,又展現(xiàn)調控立桿見影的辦法和手段多多,“玩”起來跟真兒似的。
有些個地方,房價是這樣下降的:
一招,各地的房價均為綜合房價(均價),這個綜合房價的統(tǒng)計口徑就很有講究。當地方把本不該列入商品房價格統(tǒng)計口徑的“解困房”和“經濟適用房”房價納入商品房價格統(tǒng)計口徑時,所在城市的綜合房價旋即“降”下來一截。
另一招更絕,商品房價格也分三六九等,某調控壓力較大的城市悄悄通知開發(fā)商“暫停銷售”高檔商品房,短時間內,等于控制住了高檔商品房價格的出現(xiàn),于是在統(tǒng)計盤面上,商品房價格只出現(xiàn)中檔和低檔兩個價位,以此為基礎統(tǒng)計綜合房價,調控立馬見效自不在話下。
這后一招還有更令人叫絕之處,你中央政府不是強調“大落”也不成么,那好辦,當綜合房價回落過快時,地方政府可立即允許開發(fā)商適度恢復高檔商品樓盤銷售,由于統(tǒng)計口徑中增加了“高價位因素”,房價又可依地方的行政意愿像牛皮糖一樣被拉“高”。
把高檔商品房作為調控籌碼,將暫停銷售或允許適度銷售的辦法權當調控的閘門使,系一些城市調控房價的“急中生智”,這不是我的杜撰,而是幾位相熟的開發(fā)高檔樓盤的浙商披露的調控玄機。
如此這般調控,玩的仍然是上有決策、下有對策的“政治技巧”,要蒙住中央政府也不大可能,但影響輿論走勢倒確能收“奇效”于一時。這就足夠了。
有道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高低遠近各不同,不識樓市真面目,只緣政府涉其中。我向來以為,放著增加土地供給和減少直至放棄一切違法的涉房收費等兩條調控房價且能見真效的措施不用,而偏偏去搞并無法律(理)依據的所謂打擊樓市投機,不是有人犯糊涂,而是有人身陷樓市利益之中難以自拔。
房價是可以通過市場手段調控的,經濟學關于供求關系決定價格走勢的基本原理無處不在。就說廣州的房價,1997年至今一直處于平穩(wěn)狀態(tài),均價始終穩(wěn)定于每平方米5500元左右,無非就是充分保障土地供應,保證廣州的樓市始終處于適度供大于求的狀態(tài)。廣州的政府沒光想著從房地產市場中“榨油”,人家以“適宜居住、適宜創(chuàng)業(yè)”作為發(fā)展城市經濟的核心理念。倘若各大中城市的政府皆有廣州政府的心態(tài),房價問題還須中央政府如此操心么?(魯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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