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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區別主險與附加險 保險公司講師理賠遭到拒絕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07:43 法制晚報

  本報訊(記者李奎)保險公司的講師投保后理賠遭拒絕,為此起訴保險公司。今天上午9點,一中院公開審理了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

  庭審現場

  投保的李先生在法庭上說,“我當時向建行申請了住房貸款后,銀行要求我購買一份購
房貸款保險,受益人為建行。該保險含有的保險責任情形包括:因失業一年以上而無法繼續償還貸款。保險金額為貸款本息余額。”

  在法庭辯論階段,保險公司代理人堅持認為,李先生僅僅購買了主險,雙方根本不存在失業附約,而且李先生也沒有繳納失業險保費。李先生作為保險公司的從業人員,做出這樣的選擇是不可思議的。

  截至發稿時,此案仍在審理中。

  案情回放

  李先生曾是平安保險公司培訓部講師。2002年11月,他從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購買了購房貸款保險,其中有一項失業特別附約,附加保險責任是失業險。一年后,李先生失業,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一審被駁回后,李先生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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