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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例個人集資建房變成與開發商合作建房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08:18 法制晚報

  合作建房變成“團購期房”,能給開發商拉來一大批客戶,京城首例集資建房計劃已經調整放棄個人組織施工改與開發商合作。

  本報訊:京城首位合作建房倡導者于凌罡已放棄原有的個人拿地、個人施工建房的計劃,而改為通過注冊公司來組織眾多出資人與開發商合作建房。

  對此很多開發商表示,由于有開發資金且不存在銷售問題,因此非常愿意與其合作。但業內人士指出,如此一來,合作建房似乎變了味道,而于凌罡則相當于為開發商拉來一大批客戶。

  藍城公司尚未獲批

  記者了解到,于凌罡上周五已向朝陽工商分局提交了注冊公司的申請,自己擔任法定代表人。

  昨天朝陽工商分局有關人士表示,于凌罡的公司目前尚未獲批,即使注冊成功,也不能進行集資。因為我國法律規定,除金融機構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經營金融業務。

  不過,合作建房法律組組長、仁合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孟憲生告訴記者,于凌罡的公司并不參與集資過程,而是作為一個組織者,出面組織出資者與開發商接觸。

  合作建房計劃調整

  孟憲生告訴記者,目前于凌罡對合作建房在戰略上已經進行了調整,將采取與手中有地的開發商合作、委托開發商進行施工建房的方式。

  據有關媒體報道,于凌罡預計合作建房共需資金約1.875億元,通過招募500份合作資金(每份15萬元)自籌資金7500萬元,將向銀行貸款1.125億元。而民生銀行中關村支行則表示,將全力支持合作建房。

  專家說法

  業內人士質疑:個人集資變成預交首付

  今天上午,一位長期關注房地產的評論界人士認為,于凌罡的合作建房計劃到目前似乎已經變味,更像是“團購期房”。

  這位人士指出,眾多出資人把15萬元交給開發商,其實就相當于買房的首付款。

  但按照有關規定,只有當開發商取得銷售證時才能收取首付款,而現在合作建房連地都沒有拿到,就要向開發商交錢,增大了個人的風險性。

  這位人士說,現在集資建房演變為“大家出錢,然后找開發商拿地”,作為組織者的于凌罡更像是為開發商拉了一大批客戶。

  人物簡介:于凌罡

  32歲的IT工程師,京城首例集資建房發起人。呼吁大家組織起來成立“住宅合作社”,個人集資、采購、組織施工,讓開發商靠邊站。

  合作建房大事記

  2003年12月1日首次提出合作建房

  2004年1月中旬“合作建房聯盟”成立

  2005年2月1日民生銀行表示支持

  2005年3月18日于凌罡注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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