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少女為創業融資掉入詐騙深淵自討牢獄之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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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1日 10:15 《私人理財》雜志網絡版 | |||||||||
創業是每個有理想有志氣的年輕人的愿望,年輕人創業最愁的就是融資問題,可不懂法律知識,違法創業,已成為年輕人致富夢里的首要誤區。若因創業融資觸犯了法律,最終不僅創業的夢想破滅,還會遇上牢獄之災,對于年輕氣盛的創業者而言,貸款應該選擇正確的融資渠道。 文/熠欣 阿銳
一個頗有理財頭腦和創業熱情的妙齡少女,為了不甘于在他人打工下賺取小錢,為了能創一番事業,與心愛的男友憧憬美好的生活,李旭先后盜用男友父母的房產證、銀行存單,騙得銀行12.2萬元貸款,如愿以償當起公司“老總”,可當她滿懷激情開創事業之時,等待著她的不是浪漫的婚禮,而是漫漫七年的牢獄之災……2005年12月1日,成都市成華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20歲女孩李旭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萬元。 青春年少,有志女孩憧憬創業 李旭出生在成都市一個普通家庭,爸爸是出租車司機,媽媽經營一些小生意。由于受媽媽“生意經”的影響,李旭很早就表現出對做生意的濃厚興趣。初中畢業,李旭就迫不及待去找工作,想自己創一番事業。2000年春節剛過,她很快在一家醫藥公司找到了一份向藥店推銷藥品的工作。2002年4月23日,17歲的李旭在鄰居女孩的婚禮上認識了21歲的鄭強。兩人一見鐘情,交往了兩個月后,兩人便同居了。愛情穩定下來后,李旭滿腦子都在想怎樣發展自己的事業。為了掙更多的錢,李旭一邊為公司推銷藥品,一邊順帶做藥品批發。她和鄭強時常依偎在一起憧憬未來:到2005年,李旭一到法定結婚年齡,他們就結婚。 對創業一直有著美好憧憬的李旭不滿足于打工掙的那點工資,2003年1月,李旭決定開一家服裝店。可她和鄭強的錢加起來都不夠本錢。鄭強十分相信李旭的“經營頭腦”,他私下向自己的父母求助。鄭父痛快地拿出2萬元給他們做創業的本錢。他同時也對兩個孩子坦陳了家底:“我能給你們的就這么多了,要是虧了的話,我是不會再借錢給你們的。我們雖然還有8萬塊,但那是我們留著養老的錢,誰也不能動。” 有了鄭父支持的2萬元,再加上兩人的積蓄,一家服裝店很快就開了起來。做生意的同時,李旭并沒有放棄藥品銷售和批發,鄭強也仍然在公司里上班,兩人就這樣單位和店子里兩頭趕,忙得不亦樂乎。雖然經過一段時間的苦心經營,生意還不錯,但時間一長,兩人漸漸對這種疲勞戰感到吃不消了。尤其是李旭,她心中真正的生意是開一家公司,自己是只負責管理的“老總”,而不是這種既是“伙計”又是小“老板”的小店主,守著這種小店掙點苦力錢。 移花接木,竊財詐騙當上“老總” 正當李旭厭倦了這種小門面生意時,2004年5月17日,一個業務上的朋友聽說李旭想轉行,就極力鼓動她投資建材行業。但面對七八萬元的啟動資金,李旭頓時發起愁來,服裝店最多能賣個三四萬,其余的錢從哪兒來?錢不夠,并沒有打消李旭籌辦公司的念頭。那段時間,李旭四處想辦法籌錢,都無功而返。最后,她想到了貸款。她先把母親的房子拿去抵押,可這套房子不符合抵押貸款的條件。于是她把手伸向了另一份可用于抵押的房產證,那是鄭強母親孫群名下的房產證。李旭在那住了近兩年,早見過那本證書。 但是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產權人親自到場簽名才能辦理。為此,李旭絞盡腦汁苦思冥想,最后終于想出了“移花接木”的招術:用自己母親的照片和鄭強母親的名字去補辦一張身份證,然后讓自己母親拿著這個身份證去假冒鄭強母親的簽名。 2004年7月,李旭首先找到一家報社,刊登了孫群的身份證遺失啟事。幾天后,她又趁鄭家沒人時,拿走了他們的戶口本。隨后,她拿著媽媽的照片、刊登了身份證遺失啟事的報紙和鄭家的戶口本,順利地補辦了一張名為孫群的身份證。于是,趁著一個鄭家人都不在的機會,李旭偷出了鄭家的房產證。并編各種借口勸不知情的母親以孫群的名義簽字。扣掉該給中介公司的手續費用,李旭拿到了4.6萬元的現金。 拿到抵押得到的貸款,加上服裝店的3萬多元轉讓費,李旭立刻接管了朋友介紹的那家建材公司,如愿以償地成了這家公司的老總。見李旭手里突然多了近5萬元現金,鄭強很吃驚,急忙詢問錢是怎么來的。李旭早就想好了答案:“我爸爸媽媽聽說我要做大生意,四處去給我籌來的!” 真正入了門,李旭才發現建材生意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好做,更不是朋友吹噓的那么好來錢。這里面涉及到一個銷售網絡的問題,沒有幾個建筑老板會隨便到一家陌生建材公司去買材料。現款現貨也基本是一些外地小老板才那么做,但前提還是建立了基本的信任關系。公司剛開張,再加上李旭對建材業務根本就不熟,銷售網絡更是沒有,購買原材料又投入太多,李旭的公司很快就入不敷出,開張兩月以來,生意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