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公家的信用卡給自己換輛轎車開是否算是貪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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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4日 07:20 新浪財經 | |||||||||
來源:新浪“精英理財”論壇 作者:guan319
“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在全國范圍內推出刷卡換積分活動:每消費20元人民幣或2美元就可以積1分,如果你的積分達到200萬分,就可以兌換到一輛帕薩特轎車。這意味著,要拿到這輛帕薩特,即使你每天刷卡消費1萬元,也得刷將近11年才行,如果你每天的刷卡金額只有100元,那么你得刷夠1096年! ” 今天看這個消息的時候本來是沒什么想法的,別說攢夠四千萬,就是攢夠四十萬也會把我累的夠嗆。于是便當看看笑話般,一笑而過。 可是沒想到,讀到下面的時候,我卻不知道該羨慕還是驚嘆還是遺憾還是憤怒。 “據稱,客戶確實需要累計刷卡200萬分才能兌換到帕薩特轎車,也就相當于要累計消費4000萬元。“但這并非不可能。”這位負責人透露,目前已有2輛PoLo轎車被兌現,每位客戶相當于要累計刷卡2000萬元人民幣。據了解,這兩位開走PoLo車的神秘客戶,也不全都是個人消費,“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公務性質的消費。”” 我知道,我的想法很狹隘,我單單把這兩人想成是國有企業或是國家政府部門的某些人了,但,能讓我產生這樣的想法,未必就只是我一個人的問題。 另外,招行這個負責人這樣明確的表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公務性質的消費”到底是在為自己解釋還是鼓勵這種行為呢? 我不知道刷卡的人有沒有把“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公務性質的消費”的刷卡獎勵上交單位,但我估計可能性不大,如果真的上交,這位負責人為何不說是某單位拿走了積分獎品呢? 再者,我想知道如果一張卡“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公務性質的消費”,那這張卡,是單位的卡還是個人的卡呢?既然只有“相當一部分是公務性質的消費”,那必然會有一部分是“個人性質的消費”,試問,哪個人的個人消費的卡上,可以為單位消費上千萬的“公務性質的消費”?除非他知道他可以用這些積分為自己換大量的積分獎品!而如果這張卡是公家的卡,那為何僅僅“相當一部分是公務性質的消費”呢?那剩下的一部分消費又會是什么性質的呢?個人又憑什么能用公家的卡消費呢? 我無語,只因為這樣的細節,放在了一個無關緊要的位置,而人們的眼睛,只盯在換大獎的可能與否上面。是因為這樣的事司空見慣,還是這樣的事無人可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