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 郭志霞) 徐女士在西單逛街時,一美容促銷人員將其拉到一美容院做美容,誰知做完美容后,卻被告知交4.4萬元,事后,徐女士將這家美容院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徐女士本人沒有出現在法庭上。據徐女士的代理人稱:2005年11月21日,51歲的北京市民徐女士在西單逛街時,被站在街上的北京天潤美容美發有限公司促銷人員拉到美容院做免費美容。徐女士說,她當時并不想做美容,可
是促銷人員一直跟在她的后邊,沒辦法她才跟著到了西單那家美容院。在做免費美容時,她身邊圍了許多工作人員,全都極力勸說她做其他美容項目,但卻不說價錢。徐女士表示拒絕后,對方工作人員卻說:已經給她開始做了。無奈,徐女士只能同意對方繼續操作。3個小時后,對方結束了美容。徐女士以為自己就可以走了,卻被告知需要交4.4萬元的美容費用,至于到底都有哪些項目,工作人員拒絕回答。徐女士只好說自己身上沒錢,美容院則派了三個人“押送”她回家取錢。她只好回家取了2萬元和債券、存折交給他們做了抵押。
事后,徐女士認為價格太高為由,將美容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返還1.5萬元人民幣和1萬元債券。
法庭上,徐女士的代理律師出示了徐女士美容先后的照片,以及美容院給徐女士開的單子。該份單子顯示,徐女士只做了美鼻、美眼、筋膜吊升及雀斑4項,而每項后面都沒有注明單項價格。徐女士的代理律師認為,美容院應該把徐女士所做的美容項目及其價格進行明示。
北京天潤美容美發有限公司的張經理則反駁稱,徐女士起訴的事實不存在,街頭上的促銷員并不是美容院的工作人員,她們只負責把顧客向各個美容院介紹并帶進美容院。而在他們美容院,工作人員根本沒有強迫徐女士,如果真是那樣的話,“簡直太可笑”!張經理希望徐女士能親自出庭當面和她對峙,因為工作人員在做每一項目前都征得了徐女士的同意,且徐女士當時對美容效果還很滿意。當時是徐女士提出來的,讓工作人員跟她一起回家取錢的。
由于雙方各持己見,法院沒有調解成功,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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