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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身份證替朋友買車 判賠80萬車貸后喊冤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7:33 京華時報

  自稱是朋友借其身份證買的車

  本報訊 (記者傅沙沙 通訊員范靜) 大學韓老師以北京人的身份替朋友買了一輛車,但朋友沒有如約還貸。昨天,因為舉不出被朋友欺騙的證據,海淀法院判令由韓老師賠償銀行80余萬的車貸。

  韓老師說,他的朋友———某校張校長稱需要貸款購買一輛高級車。他于是在張校長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簽了字。直到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翠微路支行今年起訴他欠貸時,韓老師才知道張校長買的是一輛奔馳轎車。韓老師稱,他之所以信任張校長,是因為他之前以同樣的方式替張校長買了一輛捷達王,張校長如約還貸了。韓老師認為,此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空白合同上簽字,要求法院判處合同無效。

  法院認為,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韓老師應對簽訂合同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而且,韓先生所稱的在不知情下簽署合同的情況,不能提供證據佐證。因此,法院駁回了韓先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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