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花200元告工商銀行 要求追討20元服務年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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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1日 10:40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訊 (金牛法記者 楊在文) 一儲戶花200元訴訟費狀告銀行,要求返還20元的銀行卡服務年費。昨日,金牛區法院受理了該案。 原告張光全在其訴狀中稱,他是工行新羅路網點的儲戶。從2002年7月1日起,他就沒
“收費是經過公告的。”昨天下午,工行四川省分行靈通卡業務科王經理稱,“2003年6月17日,我們在《四川日報》進行了公告。同時,各營業網點也張貼了公告。”對于銀行的解釋,張光全稱,他從來沒有看過靈通卡章程,也沒有看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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