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華人騙財為女友買奔馳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9日 09:34 新聞晚報 | |||||||||
晚報訊 一個長期租用高級賓館作為辦公場所的美籍華人,許諾以境外銀行開具備用信用證或跟單信用證的方式進行融資,以開證手續費名義先后從兩家公司騙取了270萬元的巨款,用于個人支出、為女友購買奔馳轎車等。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判處譚佰樂有期徒刑十五年,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并驅逐其出境。 2002年6月2日起至2004年3月間,譚佰樂租住上海某高級賓館,以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
2003年4月26日,譚佰樂以投資為名取得天童公司的信任,以美國亞邦公司名義與天童公司簽訂《銀行投資合作意向書》,天童公司按約分兩次支付給譚佰樂人民幣20萬元。此后,天童公司發現譚佰樂并不具有實際投資能力,遂向譚提出終止協議和返回人民幣20萬元的要求。譚佰樂以天童公司違約為由,拒絕返還上述款項,并將該款項用于支付租住賓館費用等。 同年8月25日,譚佰樂在以可開具境外信用證為華凌公司融資的虛假承諾等為名取得華凌公司的信任后,以美國亞邦公司名義與華凌公司簽訂了一份《投資銀行協議》,后華凌公司按約將50萬元作為定金支付給譚佰樂。譚佰樂則將此款項用于支付員工工資、辦公場所租賃費和為其女友購買奔馳CLK240型轎車的定金。因譚佰樂未按期履行協議,華凌公司遂提出終止上述協議和返還錢款的要求。 譚佰樂遂向華凌公司出示兩份金額各為2000萬美元的備用信用證復印件和金額為500萬美元的跟單信用證復印件,并書面承諾年底前將首期投資款470萬美元到位,為獲得華凌公司的信任,譚還將本人的美國護照交給對方作為抵押,又先后收取華凌公司支付的錢款200萬元。2004年3月,譚佰樂以謊言從領事館騙取新護照后,出境藏匿。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譚佰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國內企業急需資金和對境外銀行信用證業務不甚熟悉的弱點,在本身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的情況下與國內企業簽訂虛假融資協議,并以開證費等費用名義騙取天童公司和華凌公司錢款共計人民幣270萬元,用于個人揮霍和個人開設的公司非經營性開支,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