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王凌菲報道:日前,北京師范大學(微博)發布了一份《中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數報告(2011)》。報告指出,相比于公司的實際業績,中石油高管薪酬存在嚴重 的激勵過度問題。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2007-2010年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分別是96.29萬、89.23萬、86.18萬和110.22萬,而企業的實際營業利潤率僅為8.90%、7.46%、-7.38%和2.50%,與行業平均水平并不匹配。
報告認為,國有絕對控股公司(尤其是國有壟斷上市公司)的高營業收入并非完全是高管努力的結果,更多來自國家賦予的壟斷優勢,所以不能以企業名 義業績為依據,而應該按照實際企業業績評價高管薪酬。如果排除國家賦予的壟斷優勢,這些壟斷性國有企業的實際企業業績會大幅降低。以2010年為例,中石 油名義營業利潤是1930.86億元,扣除土地等各種租金優勢后,實際利潤只有366.86億元,占名義利潤的19%,但企業高管們卻因為包含了壟斷優勢 的名義業績獲得了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薪酬獎勵。
羊城晚報記者查詢巨靈金融系統的相關數據發現,就平均薪酬而言,在50家采掘業上市公司中,中國神華、中國石油及中國石化分別名列第2、第5及第11名;而在47家建筑業上市公司中,中國中鐵、中國建筑、中國鐵建及中國中冶則分別名列第2、3、4、6名。在這種大型壟斷行業中,壟斷國企的高管薪酬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然而這種高水平的高管薪酬,卻有一部分來自于大型壟斷國企的壟斷地位和所獲得的國家優惠政策,顯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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