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市民李先生突然接到了銀行的一個催款電話,說他的信用卡刷了5.98萬元,過了兩個月都沒有正常還款,催他趕緊還款。李先生一頭霧水,這張信用卡明明就在自己身上,已經好幾個月沒用了,哪來的欠款呢?事后李先生一問嚇一大跳:李先生的這張卡居然去年底就“被掛失”了,補辦的新卡已經寄到了一個陌生地址,自己的信用卡被他人盜刷了。律師稱,銀行漏洞致信用卡“被掛失”被盜刷,個人不用承擔損失。
□快報記者 王海燕
信用卡“被掛失”被盜刷
李先生稱,如果不是因為銀行跟他催款,他壓根就不知道已經有人掛失了自己的信用卡,而且拿著補辦的新卡,刷了5.98萬元。
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南京一股份制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信用額度為4.5萬元,這張信用卡已經有好幾個月沒用了。“直到今年1月份銀行跟我催款,我才知道這張信用卡去年底已經被人掛失了。”李先生說,銀行已經協助他報了案,目前案件正在偵破之中。
“這個嫌疑人顯然是有備而來,對于怎么掛失、怎么拿到補辦的新卡非常熟悉。”根據銀行提供給李先生的電話錄音,記者發現,嫌疑人是一步一步地實施自己的計劃:先是補辦了李先生的手機卡,緊接著打電話給銀行的信用卡中心,要求修改聯系的手機號碼,盡管沒有查詢密碼,但是他靠著回答了幾個問題,順利地修改了聯系電話,然后再修改地址,最后掛失信用卡、補辦新卡,拿到新卡后,還申請調高了臨時信用額度,最后刷卡5.98萬元。“嫌疑人修改了聯系手機后,所有信用卡的消費、變動信息都發到他的手機上了,所以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卡其實已經被掛失了,而且補辦了新卡。”
漏洞在于補辦新卡環節
對于信用卡“被掛失”現象,律師認為銀行最大的漏洞在于補辦新卡這一環節。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嚴國亞律師稱,從掛失這個環節來講,如果對方全部回答對了銀行提出的問題,那么在這一環節上,無論是銀行還是真正的持卡人都沒有責任,從保護客戶資產安全來說,不給掛失顯然不合情理。“但是最關鍵的問題在于補辦新卡這個環節。”嚴律師稱,犯罪份子掛失別人的信用卡,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補辦新卡,在補辦新卡時,銀行必須盡到嚴格審核的義務,補辦新卡也應該像發放新卡一樣,對持卡人的各種信息重新審核,包括核對原始筆跡等。不能簡單地憑幾個電話連人面都沒見著就將補辦的新卡寄了出去。
一家國有銀行卡部負責人告訴記者:“不瞞你說,我們幾年前就發現了這一漏洞,所以建議總行修改了流程,現在持卡人電話掛失信用卡可以,但補辦新卡必須到柜臺拿。”據了解,這家銀行原來是電話里就可以掛失,并且將補辦的新卡寄到客戶要求的地址去的,但現在已不行了。
被盜刷個人不用擔損失
如果信用卡“被掛失”并被別人盜刷,那么持卡人是否要承擔這些損失呢?
李先生最近很忐忑,“現在公安還沒破案,但銀行每月的賬單照樣寄給我,我要承擔責任么?”
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高俊稱,這是典型的信用卡詐騙,受害人既然沒刷卡,就肯定不用承擔損失。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嚴國亞律師稱,嚴格來說,是因為銀行在補辦新卡的這一環節存在漏洞,沒有盡到謹慎、審查的義務,導致信用卡“被掛失”被盜刷,其實持卡人也是受害人,銀行是因為自己的流程被不法分子鉆了空子,損失只能由銀行自己承擔。而因被盜刷對持卡人造成信用的影響,持卡人也可以要求銀行消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