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險與家庭財產保險有區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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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4日 11:20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現在,個人在貸款購房時,銀行一般均要求貸款人為房屋購買房屋保險,是不是購買了房屋保險就不必再購買家庭財產保險了呢?房屋保險與家庭財產保險有何區別?其實二者是存在著本質區別的,主要有3個本質的不同。 第一,保障范圍不同。
房屋保險的保障范圍是房屋的建筑結構;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室內財產,包括裝修、家具、衣物等。 第二,保險標的面臨的風險不同。 這兩個險種的保險標的不同決定了風險不同。房屋的建筑結構面臨的主要風險是火災、爆炸以及在保險范圍內的自然災害等;家庭財產除房屋建筑結構面臨的風險外,還存在很大的盜搶風險、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財產損失和賠償責任等風險,購買家庭財產保險的保戶一般附加盜搶險和水管爆裂險。 第三,賠償處理不同。 房屋保險的保險標的的價值容易確定,而且保險標的一般不會變動,因此在投保時要盡可能足額投保,以獲得充分的保障,對不足額投保的,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將按比例賠償;家庭財產的保險標的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事先約定。保險損失發生后,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的限度內,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家庭財產賠付時一般不適用比例分攤制。投保人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保險條例,以免賠償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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