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5月份拿著活期存折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親賢街支行取款時發現自己的存款“變”成新華保險后,家住太原塢城路、都已年過六旬的陳家姐妹已經去銀行和保險公司協商過三四次了,但她們的20萬存款還是無法取出來!罢f實在的,當時氣得我們連年也沒法過,現在真不知該怎么辦了”,2月14日,陳家姐妹一提起她們的遭遇,就非常郁悶。
而新華保險公司則聲稱,陳家姐妹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保留有回訪錄音。
郵政儲蓄存款被高額利息和禮品吸引
姐姐拉著妹妹也來存款
陳家姐妹中的姐姐陳淑華說,她2010年1月8日在太原市親賢北街郵政儲蓄銀行取出了10萬元存款,走出銀行大門時,穿著制服的銀行工作人員小張追出來,告訴她銀行最近搞活動,存款送金幣。她被吸引了,仔細聽小張介紹情況。
“小張說郵政儲蓄利息很高,一年存10萬,存夠五年到50萬時,可以拿出來72萬,一存款還送一個10克的虎形生肖金章,我一下子就心動了――我六十多歲了,存夠五年還不到七十歲,還能多出來22萬,反正是存錢,誰不樂意。课乙彩怯悬c財迷,就同意了!标愂缛A拿出當時銀行贈送給她的虎形生肖金章說,小張告訴她,這個贈品值3000多元。
“我把10萬存進去后,還不忘把這個消息告訴我妹妹,讓她也來存。”陳淑華說,妹妹陳淑霞當時擔心第二年拿不出10萬元,“我還給她寬心,說可以找兒女、親戚湊一湊,為了那么高的利息,也值得。”在陳淑華的勸說下,妹妹陳淑霞悄悄拿出積攢多年的10萬元,瞞著兒女存進了親賢北街郵政儲蓄銀行。
姐妹倆喜滋滋地等著五年后50萬變成72萬,還不忘把這個消息告訴周邊的老姐妹們,“游說”她們也去存款。
陳家姐妹捶胸頓足后悔莫及
陳家姐妹存款后,銀行給了她們每人一個活期存折,還給了一個紅色的紙包,讓她們保存好。
2010年5月份,陳淑霞家中有事需要用錢,她拿著活期存折去親賢街郵政儲蓄銀行取款,卻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告知,她的錢不能取,因為她買的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紅雙喜金錢柜年金保險”,如果非要取的話,要扣除很大一筆費用的,10萬元要扣除37000元!如果要想不被扣錢,就得繼續往進存錢,存夠50萬后,第七年才可以把本錢取出來,20年后可以拿分紅。
存款忽然“變”成保險,而且不能取出來了,陳淑霞如遭五雷轟頂,她立刻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姐姐陳淑華。姐妹倆找到存款的親賢街郵政儲蓄銀行詢問到底是什么情況,卻被告知應該找保險公司協商。
銀行、保險公司數次協商無果
儲戶焦頭爛額
陳家姐妹說,她們去了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代理部詢問情況,工作人員告訴她們,要取錢可以,姐妹倆每人需承擔退保費用37000元。姐妹倆當然不干了:“說是存款,騙我們買了保險,利息不給,還要讓我們每人損失37000元,這憑什么呀?”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說,他們也盡了最大的努力幫我們,但公司有規定,提前退保必須得扣除相關費用。后來,我們再去協商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又告訴我們,經過他們努力再加上他們承擔一部分,可以少扣客戶一些錢,我們每人只需損失5000元。”陳家姐妹咬咬牙同意了,可保險公司反悔了。陳家姐妹想了各種辦法,找到保監會,也是無法解決,事情就這樣擱置起來了。
在陳家姐妹一籌莫展之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又勸她們,等存夠整一年即到2011年1月8日時去取,會有分紅,可以少損失一部分。陳家姐妹相信了,耐著性子等候。
本以為事情可以解決了,2011年1月8日,陳家姐妹再次來到保險公司,卻被告知之前的接待人員已經開除了。保險公司說保留有錄音,可以證明當時陳家姐妹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辦理保險的,保險不能退,以后不要來找了。
“我們很生氣,等了一年,可是事情還是沒辦法解決!給我們辦理存款的是銀行的工作人員,我們才信任他們,我們壓根不知道買的是什么保險!”陳淑華說,她們后來才知道那個紅色的紙包裝的是保單。
“既然是保險,為什么給我們一個活期存折?20年后可以拿分紅,20年后我都快九十歲了,說句不好聽的話,我都不知道還在不在人世了,我不要什么分紅,我就想把我的錢從保險公司退出來”,陳淑霞說。
2月14日早晨,陳家姐妹來到郵政儲蓄銀行繼續協商,行長說可以聯系保險公司幫助協商解決。隨后這幾天,陳家姐妹接到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幾個電話,說會幫她們解決問題,但截至記者發稿時,陳家姐妹的錢仍未從保險公司退出來。
“我們一定要一找到底,拿回自己的養老錢!标惣医忝谜f。
新華保險:保單上有客戶簽字,10天猶豫期內有錄音,她們是知情的
對于陳家姐妹所說的她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誤導”購買保險一事,新華保險山西分公司代理部李彬芳經理說,在保單上是有陳家姐妹的親筆簽字的,說明她們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而且,在簽下保單后的10天猶豫期內,保險公司曾對陳家姐妹進行回訪,陳家姐妹表示是自愿的,對其服務是滿意的,保險公司保留有對回訪內容的錄音。
2月21日上午,本網記者來到位于并州南路的新華保險山西分公司代理部找到李經理及負責與郵政儲蓄進行業務合作的郭宇峰業務條線了解關于陳家姐妹存款變保險的相關情況時,二人表示不能播放陳家姐妹同意購買保險的錄音,也無權接受任何采訪。
注:自投保人在保單回執上簽字的第二天起10天內,稱為猶豫期。在此期間,投保人如果要求退保,可以無條件全額退保,僅僅支付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即可。若過了猶豫期再退保,則要承擔相應的手續費、經營費用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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