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都邦保險稽核監察部總經理潘明華
□ 本報記者 趙曉菲
自2007年保險業被納入反洗錢領域后,反洗錢工作已然成為了保險業的一項常規戰。近日,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規定了監管部門可禁止責任高管進入保險業等要求,保險公司反洗錢工作再掀小高潮。
但實際中 “黑錢”是如何利用保險公司洗白的?保險公司在這個過程中怎樣才能“明哲保身”呢?都邦保險稽核監察部總經理潘明華為我們講述其中來龍去脈。
《證券日報》保險周刊記者:通過保險公司洗錢的常見途徑有哪些?
都邦保險稽核監察部總經理潘明華:常見的通過保險公司洗錢的途徑有退保、虛假批退和騙賠等。具體地說,客戶的資金通過投保進入保險公司,只有通過退保、批退、賠付過程,資金才會重新流回到客戶手中。退保洗錢過程,就是在少數不良客戶投保后以各種各樣的理由要求退保,保險公司只能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把保費退還客戶,一些不法客戶從而達到洗錢的目的。
批退洗錢過程跟退保過程差不多,只是沒有把保單全部退保,而是通過部分退保的方式,使大部分資金回流到客戶手中。這兩種情況,程序上和形式上看似是合法的,但實際上如果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流程不完善,資金支付監控不到位,就不知不覺中充當了配合洗錢的角色,這也是目前不法分子通過保險行業洗錢的主要方式。
理賠洗錢過程,主要是社會上的不法分子通過虛構保險標的,編造事故,虛夸損失,以及與保險公司內部人員勾結等方式騙取保險公司資金,目前在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業務領域中都時有發生。
記者:有人認為退保的洗錢方式對給保險公司來說并沒有明顯的害處,在您看來,洗錢對保險公司的危害在哪呢?
潘明華:首先,洗錢犯罪是社會的公害。做好反洗錢工作是保險公司作為企業公民的應盡義務,如果保險企業反洗錢工作不力,不僅有損社會公眾利益,也會嚴重損害保險企業自身形象的。
對保險企業自身來說,危害主要有:一,非法洗錢行為擾亂保險市場。其頻繁地退保和批減一般伴隨的是保險公司內部違規操作,不僅影響保險企業的正常經營,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管理成本,而且擾亂保險市場的秩序;二,增加保險公司經營風險。虛假的投保不是有效的投保樣本,由此無疑造成保險經營數據的偏差,直接影響到退保率和賠付率等指標,進而也增大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第三,損害了廣大投保人的自身利益。虛假的投保,以及頻繁地退保、批減,需要占用保險公司人力資源、展業資源等,占用了正常投保人應該享受到的保險資源。
記者:針對通過保險公司洗錢的常見途徑,貴公司以及業內其他公司一般采取怎樣的防范措施?
潘明華:財產保險公司發生的洗錢主要是在退保、批減和理賠環節,我公司主要通過加強反洗錢制度建設、和建立健全信息化控制系統和強化反洗錢審計等來保證反洗錢的各項措施落實。
在內控制度方面,我公司先后頒布了《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并制定下發了《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反洗錢操作指引》、《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管理辦法》等多個制度,建立了覆蓋承保、理賠、財務、銷售等各個環節,比較完善的反洗錢內控制度體系。
在信息化系統方面,我們公司除了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大額與可疑交易上報系統外,還自行開發了反洗錢信息系統,實現客戶身份識別和風險等級劃分。在內部審計方面,公司稽核監察部把反洗錢檢查納入常規稽核的重要內容,對反洗錢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及時整改和問責。同時,我們公司非常重視反洗錢的培訓工作,除了通過視頻會議對干部員工進行反洗錢培訓外,在公司內部組織的業務、財務會議上都要安排進行反洗錢內控制度培訓內容。
記者:目前,在反洗錢方面,保險公司取得了怎樣的成績?
潘明華:以我們公司為例,2010年4月,由都邦保險歷時半年設計、開發的反洗錢信息系統成功上線,標志都邦保險進入了全面防范和控制洗錢風險的新階段。報送數據質量、數據報送速度大大提高大額和可疑交易上報由原來5天以上,現在縮減到2-3天。其中,非現場客戶數提取,由以前的5天,現在是實時提取;客戶風險等級以前人工識別需要35-510天時間,現在是系統實時識別。大額交易發現周期,目前是5天左右,系統完善后,將實現T+2的方式。而且通過系統,總公司也能第一時間掌握各地分支機構大額、可疑交易發現、報送情況。總之,通過開展反洗錢工作,也增強了我們公司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對于促進公司合規經營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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