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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印崢嶸 發自上海
河南省保監局昨日回復本報:已約見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并要求其限期清退未持證人員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是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最基本的條件。不過,《每日經濟新聞》在保監會官方網站“主席信箱”欄目發現,有匿名人士投訴民生人壽保險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營銷服務部沒有保險代理資格的 “保險代理人”照樣做業務,且有人月收入達1萬元。
記者調查
保險代理人竟無從業資格
《每日經濟新聞》看到的該匿名人士的投訴是這樣的:“民生保險公司河南省魯山縣營銷服務部,整個單位有六七十名代理人,持有代理資格證的竟然不到十分之一,更有甚者,某經理團隊人數已達40余人,月薪拿到1萬多元,竟然至今未取得代理人資格,難道現在資格證不重要了嗎?”而保監會主席信箱給出的答復是,資格證書很重要。《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并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為了確認此事是否屬實,記者以需要購買保險的名義電話聯系到民生人壽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營銷服務部,據了解,該公司在當地設立的營銷服務部已經運作了一年半。一位姓吳的保險代理人明確告訴記者:“我們單位有的人有保險代理資格,有的沒有。但沒有保險代理人資格并不影響和客戶簽訂保險合同。”而當記者直接采訪其營銷服務部的負責人劉經理時,劉經理表示,該服務部目前共有58名保險代理,都是經過培訓并且通過代理資格證考試才上崗的。但是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提供比如20個人的保險代理資格證編號時,他一口拒絕。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沒有代理資格證的人能否掛在其他員工名下從事工作,以其他獲得證書的人的名義與客戶簽訂合同,并獲得相應的報酬時,劉經理警覺地反問:“你是在誤導我嗎?”
記者隨后聯系到民生人壽保險總公司。該公司宣傳部于先生在采訪中表示:“(保監會的)主席信箱屬于論壇性質,上面的言論不足為信,民生人壽沒有必要作出任何回應。”
河南省保監局
限期清退未持證人員
記者隨即就此問題采訪了河南省保監局,河南省保監局昨天給《每日經濟新聞》發來正式傳真回復表示:“2009年2月16日‘主席信箱’刊登后,我局立即約見了民生人壽河南分公司個人業務部負責人,重申了相關政策要求,責成該公司立即調查此事,限期在個人業務系統中清退未持證人員,并提供業務系統賬號和密碼,便于河南監管局實時監控該公司營銷員持證情況。”
關于民生人壽魯山縣營銷服務部營銷員持證情況,河南保監局表示:“我局已要求民生人壽河南分公司徹底落實,并嚴格執行保監會持證上崗政策要求。”并表示,無資格證書人員與客戶簽訂合同違反了《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2、6、43條的要求。
保險專家
沒有代理資格 保險合同無效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教授王緒瑾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明確表示,沒有保險代理人資格的保險代理和客戶簽訂的保險合同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無效合同,就是俗稱的“假保單”。客戶如果買了這樣的保險,日后保險公司將不賠付。如果是保險公司的行為,屬于欺騙消費者獲得保費的性質,有可能觸犯刑法。
新聞鏈接
保監會“主席信箱”交強險理賠成投訴熱點
據統計,去年10月以來保監會“主席信箱”共收到投保人投訴10多起,壽險類產品仍是投訴最多的險種。此外,交強險理賠投訴成為新近投訴的重點之一,主要問題集中在保險公司的定損價往往與實際修理價格不一致。對此,保監會表示,正著手制定包括維修配件價格規范等在內的理賠標準。
每經記者胡俊華實習生陳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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