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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一份保險單漏洞百出 中華聯合在忽悠誰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10:49 南京報業網-金陵晚報

  作者:李夢雅 武曉宇 來源:金陵晚報

  花150元為自己新買的摩托車購買的“三責險”保額是5萬元,而同期其他人花同樣的錢購買同樣的保險,其保額居然是11萬元。

  更讓張巍郁悶的是,自己出險后要求理賠時,才發現自己購買的這份保險根本就沒有輸入保險公司的管理系統……日前,張巍氣憤之余來到本報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買份“三責險”不需要簽字

  2004年元月,家住淮安市楚州區的張巍買了一輛摩托車代步。2005年5月10日,他到楚州區馬甸鄉派出所辦理年檢,派出所的孫警官給張巍填了一份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的機動車輛綜合保險單,并收取了150元保費。保單上已經被注上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是5萬元等內容。當時,張巍也沒有在被保險人和聯系人上簽字。讓人不解的是,這個保險單上注明摩托車是營業性質。

  2005年10月20日,張巍駕駛

摩托車在迎面有來車的情況下駛入非機動車道,將同方向騎自行車的兩人撞倒,其中一人搶救無效死亡。2006年2月17日,法院判定張巍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對于這次事故,張巍要賠償兩名受害者12.4萬元。

  向保險公司索賠遭拒絕

  在事故中,張巍也被撞傷送往醫院。第二天,他父親的兩個朋友王某與李某受委托帶著保單到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楚州區營銷服務部索賠。王某稱,他們去索賠的時候,是由理賠科的馮志燕接待的,剛開始他們在電腦中沒有發現張巍的保單。這可把張巍父親嚇了一跳,兒子明明付了150塊錢,為什么電腦上沒有這份檔案呢?王某與張巍父親極力要求馮志燕再次調查,結果這份保險依舊沒有入檔。

  因為上面有保險公司的公章,而且全部是打印出來的。白紙黑字,馮志燕最后承認這份保單是真的,所以這張保單是被認可的,只要把檔案補進去就行了。于是他們把復印件留在了那里。

  總公司稱保單發錯了

  過了幾天后,王某與張巍的父親又來到了該公司交涉。馮說,他們已經請示了上級,因為保險單和合同條款不符,所以他們也就不好賠張巍的錢,而且這種保單也沒有登記,總公司到底認不認還不清楚,建議他們到淮安總公司去問。

  隨后,張巍父親等人到了淮安總公司,找了公司的負責人張經理。張經理看到保單后說,這份保單是他們內部發錯的,與客戶沒有關系,他們同意給張巍更換保單,只要張巍交了150塊錢,他們在張巍出險后就可以賠付11萬元,即按照專用保單理賠。張巍的父親聽說后非常開心。

  一份保險單漏洞百出

  張經理還幫忙指出了張巍這份保單上的錯誤:(1)不應該用機動車輛綜合保險單而應該用摩托車/拖拉機綜合保險定額保險單。(2)被保險人沒有署名。(3)賠償額與合同條款不符。(4)摩托車是非營業性質的,卻被打上營業性質。接著,張經理他同意將保單轉換成專用保單,但日期只能從變更的日子算起。如果將起保日期從當日算起,張巍就一分錢也拿不到了,張巍父親他們也沒有同意。等張經理解釋完了后,王某提出車子已經出

車禍,張經理就開始推托說忙,并提出有什么事先跟楚州區營銷服務部講,到時候他們了解情況后再給予回復。

  就這樣,理賠皮球被來回踢。

  車禍以后,張巍找來同村村民的幾份和他同時期辦理業務的保單,看到同樣是交了150塊錢,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責任險加起來賠償限額是11萬元,也是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投的保險。

  楚州區馬甸鄉派出所民警方某說,在他手上,像張巍這樣的保險單大概用了一本,是從交通干事那里領來的,當時這種保單拿到手上后,他發現性質有營業性,認為以前從未用過這種保單,就問干事這種報單能不能用,干事說公安局發的單子只管使用就行,但是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這種保單就被收回了。

  2006年3月,張巍請了律師將材料寫好后再到法院咨詢,法院回答說證據不是很足,而且這份保單是合法的,張巍收到了保單,雖然沒在上面簽字,但是在出險之前沒有找保險公司提出異議,實際上就是默認了,所以勝訴的機會不是很大。張巍于是作罷。

  保費一樣保額可不同?

  昨天,記者聯系到負責受理張巍投保的馮志燕。他說,公司確實賣過保費是150元,但賠償限額為11萬元的保單。同樣繳納保費150元,他們也填過保額為5萬元的。這都是經過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批準的,不但如此,他們還在同樣的保費保單上填過6萬元、7萬元的保險金額呢。這是合法的。

  馮志燕說,因為當時太忙以及后來的人事變動,所以過了5個月,張巍的保單也沒有及時錄入系統,但是這對索保并沒有影響。

  記者問,“三責險”的費率是固定的還是浮動的?馮志燕說,費率當然是固定的,這是保監局核定的。

  記者問,既如此,為什么同樣繳納150元的保費,保額卻不同?

  馮志燕說,這個保險的費率應該是固定的,也有可能是浮動的,他不太清楚。

  對于張巍保單上的營業性質。馮志燕回答,這對他們的賠款影響不大,所以沒有關系。

  昨天,記者登錄到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的網站。上面標著該公司的承保服務流程。張巍說,他在買保險的過程中,工作人員并沒有按照流程來做。

  誰在說謊忽悠客戶?

  2006年12月21日,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給記者發來書面反饋意見稱:該公司曾經有段時間摩托車定額保單保額是11萬元,保費150元,但由于淮安市保險協會曾召開會議,說該公司摩托車保單保額高,保費低,有不公平競爭的嫌疑,經保協協調將該公司的摩托車保單保額由11萬元統一改為5萬元,用機動車輛綜合保險單代替,所以出現了以前保額為11萬元,而后來保額為5萬元的情況。

  針對這一意見,張巍拿出了他收集的幾份保單,保號分別為0532066408和0532072031的都是在淮安辦理的摩托車保險單,上面簽訂保單的日期分別為2005年5月25日和2005年5月17日。而張巍的簽單日期是2005年5月9日。按照楚州支公司的說法,張巍的保險單的簽定時間應該比這幾張保單要簽得晚,可是事實恰恰相反,在張巍簽訂保單后,這幾張摩托車保險單還在簽售。

  該公司反饋意見上還稱,該公司所有對外簽發的保單全部錄入業務系統,未查出保單是由于業務人員操作程序有誤,經查找,證明此保單在業務統計中。但是21日,該公司的馮志燕親口承認張巍當時的保單確實沒有錄入系統。

  記者了解到,1982年出生的張巍,現在孩子已經3歲了。車禍后,張巍已經欠了9萬多元債。年底,他的緩刑期就要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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