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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低保戶騙保4萬被判退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55 京華時報
呆在法庭外缺席審判 稱不知用手機和炒股不合條件 本報訊 (記者傅沙沙 實習生孫蕓)發現低保戶趙圓(化名)一家炒股,并有多處經濟來源后,海淀民政局將趙圓一家四口推上法庭,要求他們返還領取的近4萬元低保金。昨天,海淀法院東升法庭判令趙圓一家退款。 昨天上午9點,趙圓的丈夫張某獨自到法庭應訴,他剛走到法庭門口,就看見審判區內架著3臺攝像機,以及旁聽席上的眾多記者,他立刻停住腳步,表示如果有媒體在場就不出庭。法院人員在法庭外進行勸說,但他仍拒絕出庭,法庭只好缺席審理此案。 海淀民政局稱,2001年2月,趙圓向該局申請低保,證明丈夫是視力殘疾人。民政局審批后同意向其一家四口發放補助。2001年4月至2003年11月,他們從海淀民政局領取低保金和糧油幫困金4萬多元。 2003年和2005年4月,海淀民政局兩次接到群眾舉報:趙圓夫婦使用手機,平日炒股,有多處經濟來源,存在騙保行為。趙圓也承認這些舉報屬實,民政局便停止向他們發放低保金,并要求返還領取的低保金等,但他們只退還了2400元,有近4萬元未還。 法院認為,趙圓一家并不符合低保條件,卻隱瞞真實情況,違法領取低保金及糧油補助,必須返款。 宣判后,仍等在法庭外的張某從記者口中得知了判決結果。有眼疾的他一直無法睜開眼睛,他向記者出示殘疾證明后稱,自己并不是騙保。他解釋說,手機是有病的岳父送的,為了方便聯系。同時,他并不知道享受低保人員不能使用手機,而他擁有的5萬元股票是10年前其兄轉讓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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