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由退保即將試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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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5日 11:26 每日經濟新聞 | |||||||||
上海保險業年內出臺壽險業服務標準 秦曉華每日經濟新聞[2006-03-15] 繼年初提出在上海試點“無理由退保”,上海保險業正著手制訂壽險行業服務標準,可望在年內出臺。今后保險公司的服務,若達不到這些標準,投保人可要求“無理由退保”。這是上海保監局和保險同業公會在13日舉行的“保險業保護消費者權益志愿者聘任儀式”上透露的。
會上,上海保監局公布了近年收錄的144條典型保險信訪投訴案例,主要涉及投保、續保、理賠等七個方面。保監局副局長馬學平表示,這些案例多少反映了很多保險公司在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營銷員的誤導行為管理不力。 保監局年初提出“無理由退保”的設想后,一度引起部分保險公司的異議。即將試行的“無理由退保”,主要是針對投資理財類產品,純保障型產品則不適用。 據了解,所謂“無理由退保”,即保險營銷員向投保人推銷保險時,如不符合行業服務標準,如涉嫌誤導或沒有進行風險提示等,無論這份保單過了多久,投保人都可以要求退保,保險公司必須100%退還已經繳納的保費。舉證方面,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舉證工作將由保險公司完成,保險公司必須拿出相關證明,舉證當初的服務是符合標準。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秘書長何靜芝也表示,“無理由退保”要正式實行,必須制訂可量化執行的行業服務標準。保險公司如果未達標,投保人要求全額退保引起的損失,也是對保險公司的一種懲罰。她透露,行業標準目前正在緊張制訂中,最快5、6月份,最晚年內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