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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的投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15:2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2002年6月與10月,我弟弟購買了平安保險和人保的重大疾病險。2004年6月2日我弟弟去世。理賠時,平保和人保以我弟弟2002年曾被診斷為“肝腹水”,屬于“不履行告知義務”拒賠。

  實際上,我弟弟就診時并不知道是什么病,醫生也未發現我弟特別體貌,無腹水,無黃膽,無肝脾腫大。

  因此,醫院并未會診,也沒有使用“肝腹水”藥物。因此,2005年,上級衛生局出具“診斷依據不足,疑診”的意見。

  此外,業務員在簽訂保單時并沒有見被保人,只是說“一般沒疾病”,要投保人拿保單回家給被保人簽字,根本沒有就保險條款說明及詢問。可是事后卻認定投保人沒有履行告知義務而拒賠。

  對此,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我該如何起訴上述兩家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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