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地下保單陷阱:誤導購買卷走保費理賠波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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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2日 02:10 每日經濟新聞 | |||||||||
三大陷阱:誤導購買、卷走保費、理賠波折 秦曉華 每日經濟新聞 7月19日下午,深圳市寶安區從事房地產生意的林宏明(化名)終于拿到了香港某保險公司給他的退保金支票。“我一天拿不到支票,一天不敢把詳情向媒體公開。萬一香港那家保
這張退保金支票的金額為55萬港元(約合58萬元人民幣),但他先后總共投入的卻是11萬美元(約合93萬元人民幣)的保費。對他來說,9年前購買的這份“地下保單”,無疑是一筆既麻煩又賠本的“買賣”。 林宏明是深圳開發后第一批“富起來”的人,地產生意讓他在上世紀90年代即開上了寶馬轎車。1996年,林宏明通過自己的好朋友、做鋼材生意的林老板認識了來自香港的保險代理人張某。 在她的游說之下,林鴻鳴決定買張老板一個人情,在深圳簽署了一份保額為25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年繳保費約1.4萬美元,合同約定8年繳清,從55周歲時開始返還。 林宏明當時并不知道保險是何物,以為只須繳費一年即可,“權當是請張老板喝茶了”。隨后他才發現,這份保單不但要每年繳費,還令他遭遇不少麻煩。 “2001年,保險公司突然通知我,代理人張某已經‘消失’了,最近兩年代收的保費也沒有交給公司,因此我的這份保單將失效。圈子里通過張某買了保險的不少投保人也都收到了這樣的通知,被她卷走的保費一共價值400多萬元人民幣。”林宏明說。 這些深圳的投保人憤而聯合起來同該香港保險公司交涉,甚至不惜打官司。為此,保險公司不得不派員去深圳協調。 林宏明說:“這家公司考慮到社會影響,最后承認我們的保單繼續有效,并且指派了另一名香港保險代理人潘某和我繼續聯系。” 此后的幾年,林宏明一直通過潘某繼續向保險公司繳保費。到了去年,他繳完了第八期保費,按照條款約定,繳費期已滿。然而,林宏明沒有想到,“去年10月,潘某告訴我,她已經跳槽到香港另一家保險公司,問我是否愿意將自己的保單也轉過去,不用多繳費,但可以將保險金額從25萬美元提高到40萬美元。” 直覺告訴林宏明,如果聽從潘某的建議,自己可能還將蒙受損失,于是拒絕了她的建議。 林宏明說:“去年11月,潘某感到已經勸不動我了,便說‘看在大家相熟的情面上,我提醒你,你的這份保險還要再繳一年合同才能期滿,因此2005年你還要再繳1.4萬美元才能讓保單繼續有效。’” 反復的變動終于令林宏明無法忍受。“我不知道再這樣下去還會怎樣,錢還能不能拿回來。而且這份保險既沒有醫療保障也沒有疾病保障,只有在我死掉以后才能拿回錢,我根本不需要它。既然還要我再繳10多萬元人民幣,我索性退保,吃點虧也認了。” 今年6月,林宏明通過潘某辦理了退保手續,可以退回55萬港元。 領取退保金的過程也是一波三折。7月上旬,林宏明收到了保險公司開出的支票后意外地發現,對方把領取人的姓氏搞錯了。他不得不連夜趕去香港,辦理了變更手續。焦急等待了近一個星期以后,支票終于收到。 “我以后不會再相信保險公司了。這筆錢即便放著,也不會用來買保險。”由于深受“地下保單”之苦,保險業的形象已經在林宏明面前變得黯淡。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險業內人士指出,林宏明的投保和退保經歷恰恰是“地下保單”客戶中經常遇到的典型經歷:購買之初即有一定的誤導成分,還時常發生卷走保費的行為,另外由于種種原因(包括代理人欺詐),“地下保單”的理賠往往有不少波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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