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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如意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答疑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3:43 新浪財經
1.生存領取保險金留存于公司,可以累計生息嗎? 答:可以。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如意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條款中規定, “生存保險金留存于本公司生存保險金累積賬戶,并按本公司確定的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儲存生息,在本合同終止或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申請時給付。” 2.累計生息的紅利,是否可以部分領取? 答:可以。條款中規定“紅利留存于投保人的紅利累積賬戶,并按本公司確定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儲存生息,在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是可以申請部分領取紅利的。 3.如果保單借款金額低于保單現金價值凈額且未還清,是否可以領取生存領取保險金,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借款? 答:根據條款:“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派發紅利、返還現金價值或保險費時,如本合同有欠交保險費、保險單借款,則公司扣除上述欠款及利息后給付。”因此,如欠款未還清,不可領取生存金。根據條款“借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現金價值凈額的80%”,因此,若借款金額低于現金價值凈額的80%,則可繼續申請借款。 4.分紅方案是如何確定的? 答:條款中規定:“本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末對該會計年度的分紅保險業務進行核算,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實務中民生人壽根據貢獻法計算紅利,按照四差分紅,即死差、費差、利差及退保差四種利源項目確定紅利,以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給保單持有人。 5.受益人變更需由投保人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后提出申請,投保人死亡后如何變更受益人? 答: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為同一人時,若投保人死亡,應及時進行投保人更換,需要提供有關證明(死亡證明、公安局證明、法院判決書等),在投保人法定繼承人放棄合同權益的前提下,原則上由被保險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成為新投保人。在進行投保人更換之后,可進行相應保全項目的變更,包括更換受益人。 小知識:分紅型保險 分紅型保險屬于投資類保險產品,購買分紅險的人在獲得身故保障和生存金返還的同時,還可以以紅利的方式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 分紅險可分配盈余來源于保險公司假設的死亡率、投資收益率和費用率與實際的差異。比如可能存在以下情況:實際投保人群的死亡率比假設的低,或者實際投資收益高于假設的收益。這些差異使得保險公司產生了一定的盈余,這就是分紅險可分配盈余的來源。 中國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每年至少應將分紅保險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給客戶。 紅利分配有兩種方式:現金紅利和增額紅利。現金紅利是直接以現金的形式將盈余分配給保單持有人。目前國內大多保險公司采取這種方式。增額紅利是指整個保險期限內每年以增加保險金額的方式分配紅利。 在現金紅利的分配方式下,紅利可以采取多種領取方式:現金、累積生息、抵交保費和購買減額交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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