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和劉太太都在40歲左右,對“獨生閨女”曉蕓視若掌上珍寶,早早地就送她到澳洲讀書。兩口子工作都很穩定,除去負擔曉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平時用度還算寬裕。他們擔心的只是,曉蕓在海外發展,日后未必能照顧自己,老兩口未來養老的問題怎么解決呢?尤其是一旦有什么大病,病榻前誰來照料起居呢?
本期《保險周刊》就為大家介紹有針對性的險種———長期護理險。顧名思義,這個
險種的功用并不難理解,在國外也比較普及。而在我國則尚處于起步階段,目前僅有人保健康險和國泰人壽兩家保險公司的兩款。劉先生和劉太太如果想投保該險種,有怎樣的流程?這一剛剛萌芽的險種以后可能會有怎樣的變化?我們希望就這些問題給您提供一些參考。市民投保時尤其需注意以下四點。
投保還要趁年輕
“好了傷疤忘了疼”,很多市民買保險時也有類似的心態。真的生病了,或者年紀大了,才想到去買一份長期護理險。其實,如果經濟實力允許,投保還是趁年輕。年輕時投保,付出的總體成本較少,而且受到的限制也不多。
仍然以劉先生和劉太太為例,如果他們40歲決定投保人保健康險的“全無憂”,10萬元保額分5年繳清,每年分別需繳納保費3.11萬元和3.03萬元,合計需繳30.7萬元。而如果他們55歲覺得身體有些不支了才想起來投保,每年需繳納保費4.27萬元和4.14萬元,合計需繳42.05萬元。同樣的保障,年輕時投保比年老時少繳11.35萬元。即便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因素,年輕時投保也還是劃算的。
而且,保險公司核保時通常要進行體檢,確認投保人健康才能簽保單,否則要么拒保要么增加保費。年輕時身體狀況通常比較好一點,可以免去這些限制,并且可以早點得益。需要提醒的是,保險總是為了保障尚未發生的危險,等到危險真的發生了就沒法再投保了。
什么人群最適用
買保險就像買鞋,自己覺得適用才算好。就長期護理險而言,最值得購買的就是“丁克”一族。由于沒有子女,“丁克”們在養老保障方面存在很多隱憂。由于沒有傳統家庭模式下固有的由兒女來照顧自己的可能性,目前依靠國家福利系統來實現保障也不現實,“丁克”們很值得為自己籌備一份長期護理險。
其次就像劉先生夫婦這樣的家庭,別說他們的獨生女在海外,以后可能照顧不到他們。即便曉蕓在上海,以后結了婚其家庭也是“4-2-1”(4位老人、夫妻倆、1個小孩)的倒金字塔結構,雙職工負擔很重,很難有精力能夠充分照顧到4位老人。所以,像劉先生夫婦這樣的獨生子女家庭,確實應該好好琢磨一下長期護理險。
各種養老險需統籌
由于保障層次比較豐富,又兼顧儲蓄的性質,長期護理險不能算便宜,10萬元保額的長期護理險保費一般也有數萬元。
市民選擇該險種時應該量力而行,根據自己家庭的實際情況決定。就像先“溫飽”后“小康”一樣,基本養老保險的底子打扎實了,再去考慮長期護理險比較合適。如果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都成問題,單單投保一個長期護理險,就有些好高騖遠了。而倘若家境比較殷實,則可將長期護理險納入自身的保障體系之中,尤其跟住院醫療險統籌起來考慮,避免重復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幾種“老人險”與長期護理險有交集,卻又不能完全替代。比如,住院醫療險也有每日津貼的內容,但是它的賠付被限制在住院以后,而如果不幸罹患老年癡呆等病癥,家屬往往還是會選擇在家看護,這時候住院醫療險就凸顯出優勢了。
如實告知不可忘
如實告知是保險業內的一個普遍問題。長期護理險這樣的險種對身體狀況、性別、年齡都十分敏感,投保時如實告知就更為重要了。比如國泰和人保健康險的相關條款都規定,如果發現投保時年齡不真實,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投保人補交保費,那時候損失就大了。
而且,保險公司通常都是事后追查的,投保前的病歷一旦被確認,保險公司在法律上就有了拒賠的充分理由。投保時,有些不規范的保險代理人可能會信誓旦旦地說:“身體不好不要緊,你就填健康,我裝作不知道就行。”但市民切不可為這種說法所誤導,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劉先生夫婦如果真的怕被保險代理人忽悠,還可在與其交談時作一下錄音記錄。因為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錄音證據是可以被采信的。一旦發生糾紛,也可防止未來口說無憑。
作者:周凱 實習生 黃雋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