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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財險多數不為地震埋單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 07:39 京華時報
地震附加險少人問津 部分壽險、意外險可賠償地震損失 汶川地震撥動了全國人民心底最脆弱的神經,喚起了濃濃溫情,也震醒了很多人的人身和財產保障意識。不少市民向保險公司咨詢:能否通過主要保障家庭財產的家財險來降低意外帶來的損失呢?自然災害是否在保險的責任范圍呢?家財險主要保什么?據了解,目前大部分人身保險產品都沒有將地震列為“除外責任”,針對地震投保,人身保障較易獲得,但是為房屋和車等家庭財產尋求保障則比較困難,在財產險條款設計上,除了部分產品附加了地震險外,地震多被作為除外責任。 地震多為家財險除外責任 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車險承保部、家財險核保師吳婭林女士告訴記者,家財險是當人民家財受到損失時,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獲得補償的一款商業保險產品。保障范圍主要包括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財產的損失,意外事故中大致包含火災、爆炸等方面;但是對于自然災害條款中規定的比較詳細,有暴雨、暴風、雷擊、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等,但是由地震造成的損失在保險責任之外。 經過采訪記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銷售的家財險中均不包括地震責任,普通家財險的附加險有盜搶、水管破裂、家用電器安全等,消費者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購買家財險。但是,地震不包含在責任范圍之內主要因為,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賠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力,因此全國統一規定,作為特定的自然現象,將其做除外責任處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之所以將地震排除在外還因為地震保險產品的交易本身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投保人逆向選擇是地震保險產品常見的。購買保險的人常常是遇難風險系數最高的群體,因此相應的保費也會較高,這樣就會限制一些人購買保險。而且保險公司對地震風險的管理成本也大大高于其他險種,間接導致了產品價格增高,容易產生保險產品超過投保人消費預期而乏人問津等現象。 不過專家也提示,如果投保人在主險之外加投了地震附加險,就會得到相應的賠付。但是地震責任險是一個單獨的附加險,只有大型企業及大型項目才會投保,許多企業和個人是沒有這種意識的。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此項業務基本閑置,投保該附加險的人少之又少。許多人認為地震災難離自己太遠,沒有必要多花錢附加這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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