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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重疾險承保病種擴充價格上提近一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17:34 卓越理財
作者:吳竹 李良姝 由于重疾險升級后存在一定的成本上升因素,各公司資產實力不同,所以有的公司新版產品的價格會有小幅上調,平均上漲幅度估計在8%~10%左右。 新型重大疾病保險已經面市,但是對于這種保險的所謂新究竟新在何處,業界一直眾說紛紜。 其實,只要我們抓住了它在承保范圍、風險責任、承保價格三方面的變化,對這個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所謂重大疾病保險中的“重疾”就是指嚴重的、可能造成死亡的,顯著加速生存者提前死亡的、直接影響生存者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的疾病,這些疾病可能導致死亡,或在死亡之前的某個生理過程中體現。 因此,重大疾病保險和一般提供醫療費用補償為目的的傳統健康保險有著本質的區別。所以,保險公司推出的大多數重疾產品所包括的都是一些對我國人群威脅較大的疾病,如癌癥、心臟疾病、腦中風、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等。 作為以經濟救助為主要目的重大疾病保險,不僅可以使被保險人獲得疾病診治的治療費用,也可以減輕因為重大疾病導致工作能力的喪失及未來收入減少給家庭帶來的巨大經濟影響。 但是“重大”疾病的定義中加有了一些限定條件甚至除外責任。這是因為合同中的重大疾病與臨床的診斷有一定的不同,也更好的保障被保險人得到的賠償是合理的、公平的、有依據的。 舉例來說,在臨床醫學中,一系列的癥狀和檢查結果如果符合某種疾病的診斷標準就可作出臨床診斷。但是,某種疾病處于不同的階段,其對整個身體的影響可以截然不同。如部分原位癌, 雖然也稱為“癌”, 但它的治療和愈后與其他階段的惡性腫瘤大為不同,大部分均可臨床治愈,對身體損傷不是很嚴重,這樣就不會滿足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條件,也是很多人對重大疾病保險產生誤解的原因。 承保病種擴充 以往因各家保險公司對重大疾病表述不一,比如“慢性腎衰竭”有的公司規定只要定期透析就可理賠,有的要求定期透析必須半年以上,還有的要求不僅半年以上還要每周一次,這樣就會讓投保人難以比較選擇,在一定程度妨礙重大疾病保險的發展。 基于對所有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今年8月1日起,所有在售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內容必須符合今年4月頒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按照《規范》要求,8月1日以后銷售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險保障利益部分,必須包含對6類“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種疾病,可根據各公司產品研發需要,自行選擇是否納入保障范圍,但包括6種核心疾病在內的25種重大疾病表述,必須按照《規范》來統一定義。 此次中國人壽、平安壽險、人保健康、太平洋壽險、太平人壽等公司推出的重疾險換代產品,除了6種必保“核心疾病”之外,也全部將其余19種《規范》內出現的“自選”病種納入了自己的產品保障責任中。 中國人壽不僅將康寧終身、定期兩款拳頭產品進行升級,還推出2款附加重大疾病保險疾病保障種類達到了31種,滿足不同投保人的需求。 平安的新款重疾險產品系列在25種規范定義重大疾病之后,對女性客戶增加了5種大病,對男性客戶增加了3種,市場區分更加細化。 太平洋人壽新推出的新重疾險也在25種基礎上,額外增加了5種重疾,如重大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因職業關系導致的HIV感染(主要針對醫護人員)。 各家公司推出的新版重疾險都會有各自特有的“花色”疾病保障項目出現,投保人今后在選擇具體產品時,不僅要選擇有實力的大公司,也要仔細比較該“花色”疾病保障的覆蓋范圍/對疾病的表述情況(這是理賠的依據和標準),根據自身需求的不同,進行個性化選擇。 風險責任放大 除了疾病定義統一規范,疾病種類更新換代之外,不少保險公司也借這次產品升級的機會,對自家重疾險的其他保險利益進行優化。 比如“除外責任”這個項目。以前,有的保險公司在設計重大疾病保險合同時,出于自身風險的防范,往往加大了除外責任的細則項目,從而壓縮了投保人的保險利益。從8月1日起,所有重大疾病險的“除外責任”項目也必須進行了標準化統一,保險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中列出的除外責任不能超出八大除外責任的范圍。 為此,所有新版重疾險合同中,對于這一內容也進行了更新。 比如,以前投保人可以在中國人壽等大多數公司的重疾險產品中看到“被保險人因從事潛水、攀巖、探險、蹦極、賽車等高風險活動所導致的意外或疾病除外”,但現在新版重疾險產品將不能再出現這一項,擴大了保障范圍。 價格上提近一成 在此番重疾險集體更新換代的過程中,新版重疾險價格有升有降,也有基本維持不變的。 比如,中國人壽的2款升級版重疾險費率與老產品相同,價格不變。 早在今年4月就提前更新的信誠人壽“及時予”長期疾病保險,則因為保障內容的大幅調整和增加,而比市場上原有的同類產品價格上調不少。 由于重疾險升級后存在一定的成本上升因素,各公司資產實力不同,所以有的公司新版產品的價格會有小幅上調,平均上漲幅度估計在8%~10%左右。 作為家庭基本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險,規范了保障范圍、除外責任,對所有被保險人來說都是一件大好事,可以放心選擇適合自身情況的產品,為自己的未來筑起堅實屏障。 保險業越來越健全完善,保險種類越來越豐富,面對繁花似錦的保險公司、保險產品,有實力的公司、專業的代理人和投保人自身的保險需求永遠是選擇的第一標準! 提示: 比如,以前投保人可以在中國人壽等大多數公司的重疾險產品中看到“被保險人因從事潛水、攀巖、探險、蹦極、賽車等高風險活動所導致的意外或疾病除外”,但現在新版重疾險產品將不能再出現這一項,擴大了保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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