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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車損險 小心超額白花錢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 05:55 杭州網-杭州日報
車輛損失險是車險的“主險”,幾乎所有車主都會投保。但眼下車價漲跌頻頻,車主投保時要多留個心眼,盡量做到既能足額投保,又不會超額投保花“冤枉錢”。 投保15萬實際理賠11.28萬 車主曾先生有著兩年駕齡,不久前的一場意外造成車輛嚴重毀損。事后,曾先生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認定車輛全損。曾先生原以為保險公司會按當初投保的車損險保額15萬元來賠付,但保險公司答復只能按當時汽車的實際價值即11.28萬元來賠償。 原來,曾先生是在2004年底買的車,當時新車購置價是15萬元(包括車輛購置稅),2005年1月第一次投保車險,是按15萬元來確定保額的。今年1月,曾先生續保時,仍按15萬元來投保。 對此,保險公司解釋,保險公司理賠遵循的是“補償性原則”,即賠償數額不能超過汽車實際價值。而車輛的實際價值根據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曾先生的車發生事故時,該車市場價已跌到13萬元,再扣除折舊費用(折舊金額=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0.6%),曾先生的車當時的實際價值只有11.28萬元。 續保要考慮車價變動 保險專家提醒,車主在投保時要注意車價變動并相應調整保額,不要白花了錢還得不到相應賠償,而保險公司也有責任提醒投保人。如曾先生在第二年續保時,車價已由原來的15萬元降到13萬元,曾先生就應按13萬元來投保。根據《保險法》: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 相反,如果曾先生在續保時,車價升至17萬元,如果仍按15萬元來投保,則可能面臨不足額投保的尷尬,發生事故后可能得不到足額理賠,得自掏腰包。 二手車要避免“超額”投保 保險專家建議,車主在續保時,最好先了解車的當前市場價格。據了解,目前,保險公司也會根據各類汽車的全國統一零售價變化,每隔一段時間調整各類車輛的車損險等險種保額。專家還提醒,在為二手車投保時,更不能按該車型的新車購置價格投保。如果車主以同款二手車的新車購置價作為基本保額進行投保,那么不僅多交了相應的保費,而且一旦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汽車全損,也無法獲得與保額等值的賠付。(據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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