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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責險保單:下月要隨車攜帶備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17:29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董天剛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從10月1日起,沒有攜帶原商業三責險保單或粘貼交強險保險標志的車輛,將被公安交管部門扣車并處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罰款。隨著交強險3個月緩沖期進入“倒計時”,有關方面提醒廣大車主,應在本月及時辦理與交強險相關的各類事宜,而投保了商業三責險沒有到期的車主,應隨車攜帶保單備查。 由于外地已出現交強險假單證的現象,有關人士提醒車主在投保交強險時,要盡量選擇各財產保險公司的正規營業網點投保。如果偽造“交強險”標志并貼在車上,交警將扣車并處以2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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